第56章 拿来吧你


    几日后,申城城外。


    姜辞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长长一溜马队,后面还有几个辆马车。


    这一溜队伍很长,哪怕几匹马并行在大路上,依旧占据了一大段路。


    不过这些人并不都是姜辞的人,还有一部分,是曾家和秦家的人。


    此时此刻,曾觉弥骑马走在姜辞左侧,看向后面不远处的人,忍不住问姜辞道:“你大老远的带上她们干什么?”


    曾觉弥所说的“她们”,是姜辞前几天想办法从那些书斋里赎走的妓女。


    其中绝大部分人都在马车上,只有流云年纪最小,有点贪玩,所以跟着马队一起骑马往前走。


    只不过她刚学会骑马,速度不快,所以只能跟在队伍最后头。


    曾觉弥刚才回头看的,也正是她。


    姜辞也回头看了一眼,就见流云笑着冲她摆了摆手,这才微笑着转回来,说道:“我这次途经泸州要盘桓几天,盘个铺子下来。到时候就把她们安顿在那里,以后帮我打理铺子。”


    “可她们又没学过,做得来吗?”


    “她们大多也不过才十四五岁,玉器行平时招伙计做学徒,也是从这个年龄段的人里面挑,即便没学过,现在开始学也不晚。而且在推销首饰这方面,女伙计比男伙计在行多了。”


    姜辞说到这,话锋一转,问道:“我还没问,你们这次出远门是要做什么?”


    曾觉弥转头往姜辞右侧望了一眼,说道:“是车行的生意,我大哥让我跟着九哥去一趟。”


    “车行的生意怎么要你跟着?”


    这时秦宴池才开口道:“是军用的防弹车和运输车。车行要拓宽生意,免不了要借用曾家的人脉。”


    受交通水平和通讯速度的限制,这年头做生意,能在一个地方成为响当当的人物已经实属不易,要申城以外的地方都买秦家的账,那也不现实。


    在外需要借助亲朋好友的人脉,也是常有的事。


    姜辞听了秦宴池的话,点了点头。


    接着流云就夹紧马腹,催着马往前跑了一段,追了上来,说道:“东家,您叫我吗?”


    她以为姜辞刚才回过头来看她是有话说,便赶了上来。


    姜辞说道:“没什么,只是方才曾二少问我要送你们去哪。”


    流云略显失望地“哦”了一声,依旧跟在后面。


    过了一会儿,她又有点好奇地问道:“我听说秦家有车行,为什么出门不用汽车,也要骑马呢?”


    “汽车……”姜辞先是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回过头问道:“你知道养汽车一个月要多少钱吗?”


    流云显然不清楚这事,歪着头问道:“要多少钱?”


    “以我那辆车为例,一个月少说也要烧一百升的汽油,而汽油一升是六毛钱,你算算一个月油钱是多少?”


    流云算了算,咂舌道:“一个月就要六十块!”


    “是啊!再雇一个司机的话,一个月少说也要给司机二十块的月钱。这还是在车不出故障的前提下,如果车出了故障,那么请人修理就很贵了,少的需要几十上百,若是出了大问题,一根金条也未必打得住。”


    “难怪……”流云下意识说道:“从前书斋有位客人——是个修汽车的,每天都西装革履的呢!”


    这时秦宴池说道:“这还只是花在车身上的钱,其实除了这些,汽车每到一个地方,都是要上捐的。在申城,一辆六座汽车一年就要上捐150块,如果开出申城,到了别的城里,也一样要上捐,各地要


    的数目都是大差不差,还有的地方地盘被几个人瓜分,那么就要给过路费。这过路费是按里程算的,比上捐更贵……这么说吧,假如我这次真的开了车行的汽车出门,那么到了终点,上的捐可能比汽车本身还贵。”


    流云又是一阵惊叹。


    接着曾觉弥又说道:“依我看,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比方说我们家的车,就不必顾虑这些问题,可也依旧不会开车出这样的远门。一来这路上并不是什么地方都能买到汽油,二来山路不好走,万一车坏在了路上找不到人来修,或者干脆路窄车过不去,岂不是要半路弃车而去?”


    “买不到汽油?”


    姜辞在申城的时候,琐碎的事都有其他人去做,倒是没想过买不买得到汽油的问题。


    不过她自己开车出门的时候,确实没在路上看见过那种后世很显眼的加油站。


    按理说,如果有加油站的话,她没道理看不见。


    而且曾觉弥这么一提,倒是让她想起了一段和秦淮安有关的剧情。


    一本书看完的时间太久就容易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所有的剧情都是碎片化的,只有在现实中提取到关键词,才有可能想起来一点。


    但要说能把原文一字不漏的记起来,那也不可能。


    正在姜辞皱着眉头回忆的时候,秦宴池说道:“汽油确实是个问题,我们没有开采出自己的油井,没有先进的勘测技术,也没有相应的分馏技术,用的汽油都依赖进口,一旦形势不好,就连基本运输途经都会被切断近半。到了那时候,不光是汽车,船运也要停摆,就只能依赖火车和马队了。”


    油井……


    姜辞一只手松开缰绳顶住额头,感觉有什么呼之欲出。


    “其实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油井,至于技术,等送去留学的那批大学生夏天回来,自然就不成问题了。但是光有油井也不行,这石油要是会挑地方,就必须得在淞江境内,出了这个地方,就算是发现了,咱们也未必保得住。”


    曾觉弥说到这的时候,秦宴池隐约察觉到姜辞不太对劲,牵着缰绳让马凑近了一些,低头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这时姜辞刷地一下抬眸看了秦宴池一眼,眼中闪过一抹异色,突然问道:“你们知不知道有一个地方,离申城大半天的路程……景色非常漂亮,有一个很大的白百合种植园?”


    秦宴池思索片刻,说道:“你说的是不是乌程县?那里靠近太湖,风景十分不错,我听三妹说起过那里有一大片百合田,她和几个女同学还特地去那里拍过相片。”


    曾觉弥则说道:“那地方还算顺路,你要是想去看,我们今天就在那落脚,逗留一天再走也来得及。”


    以姜辞平时的作风,自然是不可能因为看风景耽误行程的。


    但这次她却破天荒地赞同道:“好啊!今天晚上我们就在乌程落脚。”


    流云不知道姜辞的打算,只知道要去太湖附近游玩,便兴冲冲地回了队伍末尾,和自己那些小姐妹去说这件事去了。


    秦宴池有些意外地看了姜辞一眼,到底没有说什么,只让苏秘书去通知队伍里的人,今夜在乌程落脚。


    “怎么突然在乌程落脚?我们以往都是走太湖另一头,打无锡经过的。”


    面对马队头领的询问,苏秘书只好解释道:“会长和曾二少他们要去那边看百合花,反正开始这段路也没什么土匪,走哪边都一样。”


    马队头领这才没有再问,只嘀咕了一句,“唉!真弄不明白这些读书人……”


    实际上,姜辞也没有多少游玩的兴致,至少在做正事的时候是这样。


    然而突然想起的剧情,却让她不得不游玩这么一次。


    姜辞终于回忆起了那段剧情,确实是有关秦淮安的。


    作者这个亲妈给秦淮安这个男主开的剧情金手指着实不少,相比之下,梁蔓茵这个女主的成长路线就比较偏向于艰苦奋斗了。


    按照原著的剧情,姜辞属于一开局就归西的炮灰,一堆嫁妆堵上了秦家这些年的亏空,甚至还有所富余。


    秦淮安也并不清楚秦夫人常去当铺的事,自然还是从前的大少爷做派,丧妻不久就提出要让梁蔓茵进门。


    秦老爷和秦夫人自然不可能一上来就同意,秦淮安便带着梁蔓茵私奔去了乌程这个风光秀丽的小县城,打算先结了新式的婚姻,等父母妥协了再回去。


    不过以秦淮安的性子,当然是不可能过得凄风苦雨的,而是拿着从家里带出来的钱,在乌程这边买下了一块地皮,打算效仿洋人,盖一座乡村别墅。


    这样即便以后回了申城,这一段为爱私奔的回忆也能得以保留。


    然而实际情况是,秦淮安买下这里也不过住了月余时间,两人就因为一个变故不得不回了申城。


    那就是秦淮安在雇人打井的时候,发现了石油。


    乌程这种小地方,地皮价格连申城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却发现了一片油田,秦淮安的气运有多好,可想而知。


    如果现在的秦淮安还像书里那么意气风发,发现这片油田以后,平步青云那是早晚的事。


    然而现在……


    想到这,姜辞不由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毛。


    说真的,她以前看书的时候,总是很不理解,有的穿书女主穿越后的第一反应是抱男主大腿,让男主去领机缘,然后自己跟着沾光。


    正常来讲,不是应该自己抢占先机,把机缘拿到手吗?


    直接就是一个“拿来吧你”!


    也就是这本书回想起来太考验记忆力了,再加上姜辞刚穿过来时的第一目的是和离,否则也不会到今天才想起这件事。


    姜辞虽然记不清那块地皮具体是在谁手里买的,但既然剧情里有很多有关百合园的浪漫桥段,就说明这块地皮也包含了百合园。


    只要找到百合园的主人,想买下这么一块地皮,应该就不难。


    因为知道要在乌程逗留一段时间,马队中午草草吃了点东西,接着就继续赶路了。


    马队的人也都是有家有口的,所以每次出发之前,也会带一些申城特有的东西,每次落脚,都会拿来换点钱赚点外快,自然也想快点到地方。


    反而是后半程,卖完了东西,赶路又赶得多了,落脚后基本都是去找小馆子喝酒。


    于是傍晚的时候,马队便赶到了乌程,在那里找到了一家客栈落脚。


    乌程这边和申城不同,几乎没有一点现代城市的影子,还是古色古香的,加上又是邻水的地方,便很有些江南水乡的味道。


    姜辞一行人把行李放上了楼,留了一些人在客栈,剩下的人便自由活动了。


    流云年纪小,又和姜辞混得熟,闹着要姜辞带她一起出去玩。


    故而这天傍晚,乌程的街上便出现这样一幅景象。


    一个个子不高、油头粉面的小少爷走在街上,旁边还有个漂亮小姑娘挽着他的手臂。


    而这位小少爷两边的高大男子,反倒是很受冷落。


    姜辞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平光镜,就看见路上有两个穿长袍戴瓜皮帽的路人侧目往她的方向看,嘴里还嘀咕道:“这些阔人可真会出洋相,给打手穿西装打领带……”


    “噗……”


    姜辞没忍住笑出了声,那俩人见她听见了,忙不迭把头一扭,急匆匆地跑了。


    “快走快走!他们听见了!”


    曾觉弥不服气地冲着两人背影喊了一句,“欸?我哪里看着像打手了!”


    那俩人哪里敢回答,顿时跑得更快了。


    姜辞这才笑着打圆场道:“走吧!何必跟不认识的人一般见识?我们还要打听打听,那百合园在哪里呢!”


    流云听见,抬头问姜辞道:“东家,我们明天除了去看百合园,还做别的吗?”


    姜辞也不好说自己就是为了买地皮


    才逗留的,于是思索了一下,说道:“看看再说,要是下午觉得看腻了,在湖边钓鱼野炊也不错。”


    曾觉弥纳罕道:“你从前不是不出门吗?还会钓鱼?”


    秦宴池也看过来,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


    姜辞幽幽地说道:“钓池子里的锦鲤,不行吗?”


    曾觉弥:“……”


    是我设想不到的回答。


    秦宴池这才收回目光,转向别处,手背抵着鼻尖咳嗽了一声。


    几人说着话,就看见了一家不错的酒楼,便走进去,去了二楼雅间。


    “要太湖三白、笋干烧肉……还有这个千张包。”


    伙计记下菜单,就要退下,姜辞又叫住他,往托盘里放了一枚大洋,问道:“我听说你们这有一个很大的百合园,你知道在哪吗?”


    伙计先是望了那大洋一眼,接着才说道:“您说的是钱老爷家的庄子吧?那片百合园有点年头了,是钱老爷年轻时特地为他夫人种下的,除非是有熟人引荐,否则是不让外人进的。”


    伙计似乎觉得拿人家一块大洋有点不仗义,说完这些,又补充道:“不过那片百合园这阵子倒是老有人去,小的听说是钱家少爷有出息,要调到金陵做官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钱老爷一家要跟着他搬到金陵去,所以要卖宅子。”


    姜辞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这样吗?谢谢了。”


    伙计这才弯腰说了声“不值什么”,退下了。


    这时曾觉弥说道:“从这种小地方调到金陵去,确实不容易。”


    秦宴池只静静看着姜辞,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姜辞突然说道:“明天去看看那庄子怎么样,要是风景不错,我倒是很想买下来,这样以后进货,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找不到客栈了。”


    曾觉弥点了点头,说道:“这庄子离太湖不远,风景又好,只要不太贵,买下来也不亏。”


    ……


    第二天,姜辞几人吃过早饭就出了门,骑马去了钱宅。


    曾觉弥第一个下了马,抓住前门的门环叩了几下门。


    一个老门房从门口冒出头来,眯着老花眼看着几人,“你们是……”


    姜辞走上前,说道:“大爷,钱老爷在家吗?我们听说钱家要卖庄子,所以过来看看。”


    门房打量了几人一会儿,见他们穿得衣服都是好料子,又是骑马过来的,这才往后退了几步,把大门打开了。


    姜辞在前院的书房里见到了钱老爷。


    “几位看着不像本地人,不知贵姓?”


    “我们是申城来的生意人,我姓姜,这位姓曾,这位姓秦……”姜辞看了流云一眼,“这是舍妹。”


    打完了招呼,姜辞就开门见山地说道:“实不相瞒,我们想买您的庄子,一是为了做马队落脚的地方,二是贵庄上的百合园,很合舍妹的心意,今天过来,是想和您商量一下价钱。”


    钱老爷自己也算是个阔人,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姜辞不是缺钱的人,说起话来也放松了不少,便道:“我那庄子不大,耕地只有三百亩,还被百合园占去了三成,其实也不很贵。只是那庄子上干活的人,也跟了我们家许多年了,突然让他们自己出去谋生,也是为难……”


    姜辞听出他的意思,说道:“这也没什么,我们的人也不常住在庄子上,正需要有人照看庄子。况且那几百亩地,我自己另去找人种也不方便,庄子里原有的人,只要是踏实肯干的,我自然不会亏待。”


    钱老爷连连点头道:“他们为钱家做了许多年的事,都是些很本分的人,不然我们要走,也想不到安顿他们。”


    “您的庄子一直没卖出去,恐怕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


    钱老爷神色顿时有点尴尬,“倒也不全是,只是我夫人……不舍得那一园子的百合。不过我想既然贵府的小姐很喜爱那些百合,想来也不会把它们都拔了去吧?”


    姜辞略一思索,想着既然后面剧情里百合园还出场过,那么油田想必不在那个区域,于是点头道:“这自然不会。”


    钱老爷见自己的两个顾虑人家都迁就了,加上姜辞又是个看起来文绉绉的青年,也就没再提价,双方都很和气地谈了半个时辰,这事就谈妥了。


    等姜辞离开钱宅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份庄子的地契。


    于是客栈里的人也不必再几个人一间房地在客栈里挤着,直接绑好行李,出发去了庄子。


    中午的时候,一行人便在庄子里吃上了农家饭。


    这时候的庄子也有领导者,称为庄头,是统管一庄子人的领袖,每年庄子要交给主家多少租子、多少新鲜瓜果蔬菜和猎物,都是庄头来统筹安排。


    因此庄头不单管着农户,庄子里林地的猎户、水边的渔民也归他管。


    不过乌程这边林子里没什么大型野兽,反而是临近水边的地方,每年能交上去不少熏鱼。


    这次接待姜辞一行人的,也是这里的庄头。


    这会儿,庄头的闺女就站在姜辞边上,有点拘谨地问道:“东家,今天的饭菜合您的胃口吗?我再给您添一碗饭?”


    姜辞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吃饱了——饭菜很不错。”


    庄头的闺女这才松了口气,笑着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接着又道:“我爹说您想去看百合园,您什么时候想去,告诉我一声,我叫我哥带着您去!”


    正巧这会儿流云和她那些小姐妹们也都吃完了饭,听见这话就嚷嚷着想去百合园。


    姜辞便说道:“请令兄带着我家的这些女眷先去百合园吧!我和几位世兄想先去庄子其他地方转转。”


    这么着,姜辞和秦宴池、曾觉弥三人便骑马出了庄头家,在庄子里闲逛起来。


    钱老爷虽然说庄子不大,但实际上这庄子与其说是面积不大,不如说是耕地占比不高,有许多地方还是未开垦的荒林。


    几人纵马在林子里跑了半个多钟头,才看见一段圈定地界的标记,这才换了方向,打算从另一头绕回起点。


    路上,姜辞看着周围的景象,问秦宴池和曾觉弥道:“要是在这盖一栋乡间别墅,你们会选哪里?”


    曾觉弥说道:“应该选个高一点,一推开窗户就能看见百合园的地方。”


    秦宴池则说:“我们之前路过的地方,有一条小溪,溪水很清澈,如果是做避暑之用的话,选在离溪水近的地方会好些。”


    姜辞神色微动,心想:


    秦淮安必然是没有选择水源附近的地方,否则干嘛要特地再打一口井呢?


    而且庄子里的人都集中住在一片区域,那里也有水井,想必秦淮安并不喜欢那些庄稼人,所以也没选在那附近。


    照这样讲,曾觉弥说的地方倒是很符合大多数富家少爷的想法。


    油田会在坡地上吗?


    第57章 过去


    姜辞之所以问别人的看法,倒不是因为她觉得仅凭推测就能确定油田的具体位置,而是她想尽可能地框定一个较小的范围。


    她的异能是矿物透视,土壤本身就是细小的矿物颗粒,脚下如果有石油,她还是能看到的。


    毕竟石油并不属于矿物质,而且有流动性,在


    透视状态下,会和土壤、矿层有着明显的分界线。


    但问题是,她的异能是有限的,透视的越深,消耗越大,如果再加上庞大的表面积,极有可能还没找到石油,她的异能就被抽干了。


    即便有翡翠可吸收,恢复抽干的异能也需要时间,姜辞不想在这里多耽搁。


    更何况原计划就是在这里停留一天,在有正事要办的前提下,突然增加逗留的时间,很容易让别人怀疑她另有所图。


    当然,姜辞倒不担心同行的人有所怀疑,她担心引起外人的怀疑,这样她不在的时候,可能就会有波折。


    这么大的事,小心总没坏处。


    姜辞双手松松地抓着缰绳,目光在庄子里逡巡。


    实际上,她的线索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首先第一条,秦淮安在书里是挖水井挖到的石油。


    水井不像油井,为了找到石油,往往会挖得很深。


    通常情况下,水井可能只会挖十几米,如果不出水,就会换个地方。


    毕竟这里靠近太湖,又不是干旱地区,没必要为了找水就死命地往下挖。


    想到这,姜辞的目光落在了草地和农田所在的区域,一夹马腹快速出了树林。


    树林里有水源,且需要先砍树才能腾出空地盖房子,和原著冲突的地方太多,姜辞决定先把这里排除在外。


    秦宴池慢一步赶上来,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看看这里的农田,哪里更肥沃。”


    姜辞说得其实是反话。


    她真正想看的,是这里的土地,哪里更贫瘠。


    地下几米、十几米不算是很深的深度,哪怕石油是在一个地层,不一定都在一个水平面上,光是挖井的那一小块地方,应该也会向上渗透。


    姜辞隐约记得,受到化石燃料侵染的土地表层,是会影响植物生长的。


    眼下这个时节,土地早已播种了,无论是草地还是耕田,长势都是一目了然的。


    没过多久,姜辞就找到了一片稀稀拉拉的草地。


    这片草地在坡地上,刚好可以看见百合园,草地本身有点秃,甚至可以看见地皮。


    而且这附近没有马车轧过的痕迹,说明庄子里的人拉东西也不会经过这里,这片草地变成这样,不是人为践踏出来的。


    姜辞停在这,翻身下了马,蹲在地上拔了几根草,像是在查看,又像是在无聊地把玩。


    曾觉弥看见,也下马跑过来,蹲在姜辞旁边,仿佛一只好奇心旺盛地大狗,“这里有什么不对吗?”


    不等姜辞说什么,秦宴池就说道:“比起庄子里其他地方,这块地很差,连草都长不好。”


    曾觉弥这才看向姜辞手里的草,发现这几根草不仅长得细小,连形状都有点畸形。


    姜辞拔的是最常见的狗尾草,许多养马的人春夏喂马,都会割这种草做草料,铡给马吃。


    这种草叶子很长,叶片一般有手指那么宽,中间有一条叶脉,叶子在根部是卷曲的,沿着叶脉向上展开,是那种看上去很整齐的草。


    但姜辞手里这两根,却是发育不良的歪瓜裂枣,叶子短不说,形状还歪歪扭扭的,仿佛小说里那种胎里中毒生下的畸形儿。


    “这块地,确实很贫瘠呀……”


    姜辞随手把狗尾草递给曾觉弥,接着就发动了异能。


    脚下的土壤逐渐变得透明,仿佛一块不规则的大果冻,不断向周围扩散,最后扩散到姜辞身周三米,便不再扩大,转而开始向下渗透。


    地底是没有光的,姜辞无法凭借颜色去区分什么。


    但随着异能逐渐往下,她却在异能覆盖区域的边界,隐隐看见了有什么东西在颤动——是一种介于液体和胶质的涟漪。


    姜辞起身拍了拍手,往那个方向走了几步,又蹲下拔了几根草做掩饰。


    她的眼底闪着碎光,这一次她是真的看清了,这片区域的油田最靠近地表,其他部分,则藏在地底更深处。


    如果非要描述的话,这片油田的形状像一座火山,只不过火山里装的不是岩浆,而是石油。


    这时曾觉弥说道:“这里光秃秃的,确实有点难看。”


    姜辞抬头提议道:“你觉得在这铺一条石子路怎么样?”


    说着,姜辞用手画了个范围,“就在这,一路通到草地尽头。”


    “这样也好,虽然占去一块草地,也省得别人踩踏剩下的草地。而且以后我们来了,也可以不骑马,到这里散步。”


    这时秦宴池走了过来,看了姜辞一眼,说道:“你脸色好像不太好。日头越来越毒了,先回去吧!”


    曾觉弥后知后觉地看向姜辞,吓了一跳,有些慌张地说道:“我们快回去吧!突然这样,怕不是中暑了!”


    姜辞撑着膝盖站了起来,刚说了一个“我”字,眼前就突然一黑,身体失去了平衡。


    秦宴池和曾觉弥几乎同时伸出了手,一左一右扶住了姜辞的胳膊。


    曾觉弥下意识看了秦宴池一眼,随即听对方说道:“去叫大夫。”


    他们这次带马队出来,也带了随行医生,曾觉弥听见这话,回过神来,顾不上别的,便翻身上马,跑回去叫大夫去了。


    秦宴池拦腰抱起姜辞,往回去的方向走。


    姜辞这会儿脸色很红,浑身都很烫。


    她身上穿着男装,但没有穿外套,上身只有衬衫和背带,热度透过布料传递到秦宴池的手心,烫得惊人。


    秦宴池是一路抱着人跑回去的。


    郑雄他们这会儿已经知道了东家晕倒的消息,都很焦急地等在院子里。


    流云则站在门口,手拨开帘子,一看见秦宴池就赶紧让开了路。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出去一趟,就这样了?”郑雄跟在后面追问。


    然而这会儿哪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秦宴池冲进室内,就把姜辞放在了里屋的床上。


    曾觉弥、三叔公和大夫早等在了这里,等人一来,便催促大夫道:“快看看!”


    这时候的大夫99%都是中医,西医很少,且都在大医院工作,很少会跟着出远门。


    今天的大夫,也是个中医,且是申城有名的圣手,过去在药房坐堂,诊金开价一个大洋,每天还要看一百多个病人,可见是真有本事的。


    只不过如今年纪大了,力有不逮,才做了曾家的私人医生。


    流云给老大夫搬了个凳子放在床边,老大夫立刻坐下,给姜辞号起了脉。


    曾觉弥紧张地盯着,半晌,突然发现老大夫皱起了眉头,顿时心里一沉。


    众所周知,中医都讲究修身养性,平时不是笑眯眯的,就是一副平静祥和的样子。


    一旦他们皱起眉头,这人八成就是要完了!


    曾觉弥看向姜辞,感觉太阳穴跟着心脏一起突突直跳,仿佛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她还那么年轻……还没到二十岁……


    这时老大夫收回了手,三叔公便急着问道:“怎么样?”


    曾觉弥则脱口而出,“快说!多少钱我们都治!”


    老大夫古怪地看了曾觉弥一眼,抚了抚胡须,说道:“脉象强劲有力,并不像病了的样子,怪呀!”


    曾觉弥猛地松了一口气,随即没好气地说道:“那你皱什么眉头?吓死我了!”


    三叔公又开口问道:“那她这是怎么回事?总不会无缘无故晕过去吧?况且……”


    说着,三叔公用手背贴了贴姜辞的额头,忧心忡忡地说道:“这烧得也太厉害了!”


    老大夫一脸沉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给她开一剂退热的方子,先煎了吃下去。”


    随后又道:“不过她这热来得蹊跷,真不像病了的样子……我听说现在的年轻人,很喜欢学洋人的样子,去做什么健身,练得一身腱子肉,有时候不知道节制,练得多了,炎症积在肉底下,便容易发热,或许是这个缘故。”


    曾觉弥听了,有些困惑,“难道是因为她不常骑马?早知道这样,应该劝她坐马车的。”


    三叔公和秦宴池都是见过姜辞身手的,自然不信这话。


    两人对视了一眼,秦宴池便引着大夫去了另一个房间写方子去了。


    等到了另一个房间,左右没有别人,秦宴池便和大夫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起方子上药材的药性。


    过了一会儿,秦宴池才状似无意地问道:“我上次出远门能化险为夷,多亏了一位高人的帮助。今天听老先生说起洋人健身的事,不免便想到了那位高人。我听过一些江湖传闻,说这种高人往往会一些内功,但修炼起来十分凶险,稍有不慎,就容易走火入


    魔,不知道老先生是否见过这样的病人?”


    老大夫听了,有些好笑地摆了摆手,说道:“没有这样的事,都是以讹传讹罢了!真见到那些武夫来看病就知道了,不是错了筋、岔了气,就是像今天一样,练过了度发热而已,并非是那种让人失去神智的大病。”


    说到这,老大夫把写好的方子放到一边,又压低声音道:“依我看,这位姜老板为人太好强了些,女子体质与男子又不相同,怎好这样不知轻重呢?以后万不可这样劳累了……”


    秦宴池也不知听没听进去这话,含糊应了一声,拿起药方看了一眼,就要出去。


    这时曾觉弥走了进来,说道:“药方呢?给我吧!”


    秦宴池便把药方递了过去。


    曾觉弥暗自松了口气,拿着药方找人抓药去了。


    实际上,曾觉弥刚才隐隐觉得不太对劲,但又觉得看病要紧,不该多想。


    毕竟当时姜辞突然晕倒,九哥总不至于看着人倒在地上都不搭把手吧?


    但曾觉弥这样想的时候,又忍不住回忆种种细节,越回忆越觉得不对劲。


    因为九哥反应得太快了,姜辞脸色不对,也是他第一个发现。


    就好像……他的眼睛一直没从姜辞身上挪开似的。


    可这怎么可能呢?


    姜辞毕竟和秦淮安结过婚……


    曾觉弥坐在药罐子旁边的时候,还在想着这些。


    搞得流云在一边看着火,身上一阵阵发毛。


    “曾二少,您怎么了?”


    曾觉弥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药什么时候能好?”


    流云有点好笑地说道:“煎药哪有那么快呀?少说也要半个时辰呢!”


    与此同时,秦宴池拿了一瓶烈酒,用纱布浸湿去擦拭姜辞的额头。


    这是他留学时知道的一种退热的办法,虽然治标不治本,但多少会让发烧的人好受一些。


    其实擦脖子效果会更好,但这样要解扣子,秦宴池自然不好这样做。


    即便如此,三叔公还是眼皮子直跳,起身说道:“我去把流云那丫头叫过来。”


    秦宴池顿了一下,将纱布和酒瓶放在了一边的小几上。


    这时姜辞的手从被子里伸了出来,露出一串瓷白的翡翠珠子。


    秦宴池看见那串珠子,一下愣住了。


    由于是男子打扮,姜辞手上戴的珠串也是大尺寸,是那种男人才会戴的大颗的珠子。


    这样的手串当然不可能完全被袖子覆盖,尤其姜辞穿得还是衬衫,袖口是紧的。


    秦宴池分明记得,刚刚骑马的时候,姜辞手上的这串珠子还是像玻璃一样透明的,现在却突然变成了瓷白色的豆种翡翠……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宴池只觉得自己越了解眼前这个人,这个人身上的谜团就越多。


    然而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流云和三叔公的说话声,秦宴池也不知道怎么了,下意识就把姜辞手上的珠串摘了下来,藏进了西装内袋里。


    他刚做完这些,流云就推门走了进来,说道:“小九爷,我来吧!”


    “辛苦了。”


    秦宴池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姜辞不知道外界发生的一切,只觉得额头一片清凉,那股几乎把人烧干的灼热消解了不少。


    半梦半醒之间,她隐约意识到,自己的异能升级了。


    由于前两次升级并没发热,姜辞几乎都要忘了,异能者升级其实是会发烧的。


    只不过她穿书前就是二级,所以前两次升级才没有发热。


    眼下到了她前世从未达到过的三级,发烧就不可避免了。


    姜辞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着流云端着一个小盆走了出去。


    接着她的眼前便又模糊起来。


    门的颜色似乎变了,家具也消失了,只剩下灰色的铁门和白色的墙。


    屋里变得很简陋,除了床之外几乎没什么别的东西。


    有人敲响了房门。


    姜辞坐起身,“谁?”


    “是我,阿辞。”


    很耳熟的声音。


    门外的人只是礼貌地敲了一下门,之后就推门走了进来。


    进来的人有着高挑的个头,凹凸有致的身材和一双漂亮的丹凤眼。


    姜辞迟钝的大脑终于运转了起来。


    是晓初,她末世前的好朋友。


    她们是同学,关系很要好,在末世爆发初期相互扶持才活到现在。


    晓初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福袋,这东西在末世几乎没人会特地去搜索,所以被拿来当做装晶核的小钱包。


    姜辞挪了一下位置,拍了拍床沿。


    晓初走了过来,关切地看了她一眼,问道:“你感觉怎么样?好点了没?”


    姜辞低下头,这才发现手臂上缠着绷带。


    接着她就听晓初抱怨道:“队伍里都是些势利眼,咱们两个的异能弱,受了伤也没人关心!其他人知道你受伤了也没来看一眼,刚回来就嚷嚷着找乐子去了!”


    姜辞苦笑了一声,摸了摸绷带表面,说道:“我们已经比普通人好多了,基地里的普通人很多连饭都吃不上,为了生存只能出卖自己。”


    “话是这样说,可为什么别人运气就那么好?”晓初不服气地嘟着嘴说道:“我看队长他们也没我们努力,可他们不是元素系,就是速度、力量异能,只有咱们俩,一个透视,一个是体质强化,再努力也只能吊车尾……你看,连晶核我们分到的也最少。”


    说到这,晓初沮丧地低下头,说道:“这样下去,我们和他们的差距会越拉越大的……我也想出人头地,以后好保护你。”


    不知道为什么,姜辞感觉眼前又有些模糊,嘴里阵阵发苦,等画面再次清晰的时候,她已经把装着晶核的小福袋塞进了晓初的口袋里。


    她听见晓初说:“阿辞,我会努力提高实力的,我力气大,可以保护你。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会一直挡在你身前。”


    但晓初的话音刚落,姜辞就发现自己换了地方。


    她站在基地外的一片荒野里,远处停着几辆越野车。


    她的队友们都在远处,兴致盎然地往这边望。


    队长站在她面前,一双眼睛贪婪地望着她,“姜辞,你知道我对你有意思,你跟了我不会吃亏。”


    姜辞的视线穿过他,望向远处的晓初。


    她在晓初的眼睛里看见了很复杂的东西。


    像是期待,又有种审视物品的冰冷。


    远处一双双眼睛逐渐放大,他们走了过来,把姜辞包围在中间,每个人都张着嘴巴,不停地在她耳边说话。


    “装什么矜持啊!队长可是雷系异能!”


    “就是!你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就别拿乔了!”


    “你要看清楚现状,要不是这张脸,你不可能被留在这个小队!”


    “全队就你拖后腿,现在丧尸越来越强了,光会侦查有什么用?”


    “不努力就只能靠男人,你看看人家晓初,也是废柴异能,人家现在都快四级了!”


    周围的人围着姜辞转圈,像念经一样重复着这些话。


    她觉得很难受,但并非不能承受。


    直到晓初开了口。


    “阿辞,你就答应吧!丧尸越来越强了,我只能顾得上自己,你跟着队长才能活命。而且最近有很多人想加入小队,有的实力比我强,你要是不答应,我们都会被踢出小队的。”


    姜辞感觉自己好像碎成了几片,眼泪流在地上成了一汪水。


    她低下头,看见自己毁容的脸。


    周围的人一下子退开了,仿佛对她避之不及。


    晓初怨恨地看着她,说道:“你真让我觉得陌生,你为什么这么自私?”


    周围的人一瞬间变成了丧尸,向着姜辞扑了过来。


    姜辞奔跑着、追逐着飞驰的越野车,她抓住了车门。


    一只脚踹了过来,是队长。


    然后,一只手拉上了车门,那是晓初的手。


    丧尸扑了上来,姜辞的身体变得很轻,飘荡在上空,像雾气一样蔓延着,变成长长一缕,探进越野车里。


    她看见了那些队友冷漠的脸。


    这些人的脸上没有一丝悲伤。


    “可惜了,她的异能虽然废,但是做前哨还是挺有用的,以后我们只能自己去探路了。”


    “谁让她宁可毁容也不跟老大的?我们留了她几年没把她踹出队伍已经仁至义尽了!看见她那张脸就倒胃口!”


    这时队伍里一个不起眼的新成员迟疑地说道:“可是……姜辞她是为我们探路才耗尽异能的,要不是她,我们也没办法顺利从基地突围出去……”


    队长冷下了脸,质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要为了救她,被丧尸潮缠上?”


    那名新成员立刻噤若寒蝉。


    雾气不断往里钻,姜辞想要看清晓初的脸。


    而晓初却低着头,在数着福袋里的晶核。


    “怎么?后悔了?”队长阴恻恻的声音响起。


    晓初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道:“没什么好后悔的,是她自己命不好,我总不能被她拖死。”


    “这就对了,做人要识时务。在末世,只有这样才能活得久。”


    真的是这样吗?


    雾气逐渐凝结成人的形状,姜辞歪了歪头。


    眼前的画面变得异常稳固,就好像这不是梦,而是真实的世界。


    姜辞站在基地的围墙上,看着四面八方涌来的丧尸。


    越野车越跑越远,将丧尸潮远远抛在身后。


    但在前方更远的地方,姜辞看见了一堆移动的黑点,远比普通丧尸要大得多。


    那是一群变异丧尸犬。


    越野车还没有丧尸犬高,被瞬间掀起,翻滚着砸在荒原上。


    丧尸犬的嘴巴探进破碎的车窗,伴随着一声声尖叫,掏出内脏和鲜红的肉。


    姜辞看着这一切,心里很困惑。


    她并没有活到这时候,可是这画面太具体,并不像是她臆想出来的。


    姜辞已经意识到这是个梦,可又觉得这不完全是梦。


    她看见队长拖着只剩半截的身子往外爬,肠子流了一地。


    但他还是在奋力地往前爬。


    车子里流下一滩滩血,其他人没有爬出来。


    他们彻底死在了丧尸犬口中。


    这些丧尸犬吃完了车里的肉,终于发现了爬出去的半截漏网之鱼。


    两只丧尸犬嘶吼着扑了上去,咬住队长的胳膊,互相冲对方龇牙。


    它们谁也不肯放弃到嘴的肉。


    队长发出惊恐的惨叫。


    “啊!”


    伴随着叫声,他被撕成了两半,脑浆和内脏撒了一地。


    这时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姜辞往后一扯——


    姜辞刷地一下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说:不好意思宝子们,感染诺如,症状比较严重,昨天晚上才勉强退烧,今天会双更,争取三更。


    第58章 原来三级后会有攻击性


    “醒了醒了!”


    流云一看姜辞醒了,立刻兴冲冲地跑出去通知其他人去了。


    姜辞呆坐在床上,一阵迷茫。


    很奇怪,她并不觉得痛快,也没觉得梦里的一切是报仇雪恨。


    在极端压迫人类的环境下,命运就是有办法让所有人都变得不幸。


    队里的人抛下了她,却无一生还。


    姜辞只觉得迷茫,也觉得悲哀。


    她明明知道那辆越野车上,没人真心在乎她,身体却像有记忆一样,流下了眼泪。


    晓初其实没有骗她,至少在她当初说出那句要永远挡在她身前的时候,她说得是真话。


    但时间会改变一个人。


    对死亡的恐惧会冲垮人的意志。


    姜辞回想了一下,她们两个最高兴的时候,应该说晓初的异能刚升到二级的时候。


    只要有晶核,升二级很容易,而且那时候的丧尸也没那么强,速度也不快。


    她用透视侦查建筑内部丧尸的数量和分布,晓初就能提着刀把那些丧尸一一解决。


    她们两个配合无间,晓初也总是为能保护她而自豪。


    她搂着她的肩膀,开玩笑说,“男人有什么用?阿辞,你应该嫁给我,我能保护你,还不用你洗衣做饭生孩子。”


    但快乐总是很短暂,丧尸越来越强,仿佛永远杀不完。


    终于有一天,晓初差一点被高级丧尸开膛破肚。


    脱离险境后,她崩溃地在姜辞的怀里大哭,说自己不想死,不想冲在前面。


    姜辞承认自己有一瞬间感到了恐惧。


    在末世,她只是最末流的异能者,说白了只是身体素质更强的普通人,只能对付一级丧尸和普通丧尸。


    那一瞬间的迟疑就能让人生出嫌隙。


    但姜辞还是强迫自己说了应该说的话。


    “不用顾及我,优先保护好你自己。”


    但晓初好像并没有觉得高兴,两人的关系从那天起就有了裂痕。


    随着受伤的次数越来越多,位置越来越危险,晓初越来越沉默,看她的眼神也愈加复杂。


    起初是躲避,后来是审视,再后来是怨恨。


    姜辞现在明白了两人为什么会渐行渐远。


    因为她自己也有恐惧,因为弱小,所以总是恐惧,恐惧别人抛下她不管,恐惧自己即便升级以后也依旧是个废物。


    她和晓初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表情里一定有责备。


    而且她不应该给别人超出自己能力的好,那不仅是勉强自己,也会给别人压力。


    正因为最初那几十个晶核对于刚觉醒不久的异能者太珍贵,晓初才会迫于压力给出兑现不了的承诺。


    但二级以后,晓初自己能分到的晶核越来越多,姜辞让给她的那部分就微不足道了。


    因此每一次冒险替姜辞解困的时候,她一定会想,为了每个星期的几十颗晶核真的值得吗?明明我自己现在很容易就能拿到手!


    我为什么要为这点付出赔命?


    但姜辞知道,晓初也会站在她的角度想。


    那样她就会发现,那些晶核对于姜辞来说,是极大的付出。


    一旦反悔,她就会变成一个卑劣的、不讲义气的人。


    她会一边回报一边不情愿,逐渐从衡量转为怨恨。


    但她不想承认自己的义气会在艰难困苦下变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指责别人。


    于是姜辞每一次力所不及,都会被指责为故意拖累,被指责为想害死别人。


    如果姜辞能够同意委身于队长,变成队长的拖累,那么就再好不过。


    哪怕队长是个肤浅的、没有真心,只是运气好觉醒了雷系异能的草包,一个末世前她们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中年男人。


    但姜辞却宁可毁容,也要永久毁掉这个可能。


    事实证明,队里还需要她这个前哨,只不过毁了容的前哨再没有了那种令人愉悦的价值。


    晓初或许会觉得这是一种怨恨,用自残来提醒她不守承诺。


    但姜辞那时候只是逼不得已,她知道自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拒绝,否则队长总会有办法趁她落单的时候下手。


    而且现在想想,晓初其实没有主动害过她,她只是在队长落井下石的时候袖手旁观而已。


    如果梦境里都是真的,她也付出了代价,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姜辞擦掉了那一滴眼泪,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秦宴池站在门口,担忧地看着他。


    秦宴池其实站在这里有一会儿了,此前他还从未见过姜辞的脸上出现这种近乎脆弱的表情。


    他想这不大可能是因为生病,可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正巧这时候曾觉弥从后门赶了过来,疑惑道:“怎么站在门口不进去?”


    随即就近了屋,端详了姜辞一眼,问道:“还难受吗?大夫说你是累着了。”


    姜辞调整了一下表情,摇了摇头,说道:“不难受了。”


    甚至可以说是精力充沛。


    姜辞说着,看了一眼手腕,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手串哪去了?难道是自主吸收的时候碎了?


    可绳子应该在啊!


    然而这事说起来总有些心虚,姜辞虽然疑惑,却忍着没问,打算等自己和流云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再说这件事。


    不过因为姜辞突然晕倒了,去湖边钓鱼的事便搁置了下来,流云她们说什么也不肯跑出去玩了,只说要一下午都陪在姜辞身边,和她说话解闷。


    于是姜辞就让流云把她随身带着的首饰匣子拿了出来。


    流云看见姜辞打开匣子,立刻探头看了一眼,惊奇道:“怎么这么多翡翠?”


    匣子里有几块巴掌大小、方方正正的无色玻璃种翡翠板料,还有十来串尺寸不同的无色玻璃种翡翠珠串。


    姜辞拿起一串戴在手上,说道:“珠串是拿来玩的,板料是想着路上没事做,或许可以设计点花样子出来。”


    流云感叹道:“您也太操心了,赶路本身就很累了,怎么这样也不肯闲着?难怪今天病倒了呢!”


    姜辞摇了摇头,“不是因为这个。”


    “不是这个,还能是哪个?”


    姜辞见流云如此笃定的样子,一时哑然,转念一想,自己也确实没有别的解释,便只好笑了笑,没再争论这个问题。


    毕竟比起争论这件事,姜辞眼下更好奇的,是自己的异能升级后,又多出了什么新技能。


    她低头看着手腕上的珠串,突然发现,自己盯着的那一小块翡翠,在她眼中放大了。


    翡翠内部的结构像是在显微镜下似的,变得一览无余。


    姜辞看见了一些很细小的纤维交织的结构,有点像琼脂做成的软糖,也有点像剥了皮的葡萄果肉。


    这颗珠子是用雪花棉翡翠磨出来的,内部有一个细小的白色棉点,结构比其他地方粗糙。


    姜辞探出一丝异能,接着就发现自己能拨动里面的“纤维”。


    白色的棉点逐渐消解,把珠子彻底变成了透明的。


    但姜辞却觉得新技能的用法远不止如此。


    她看着珠子,脑海里构建出了另一种结构,随即异能像梳子一样,把那些细小的纤维梳理到自己想要的位置上去,这颗珠子的样子也一瞬间出现了变化。


    珠子还是无色透明的,但因为内部结构的变化,在阳光下折射出了彩色的光,一眼望去,几乎看不见透明的底子,反而更像是一块火彩异常漂亮的欧泊。


    “咦?”流云看着姜辞手上的珠串,好奇地问道:“东家,这一颗是什么?不像是翡翠,倒像是猫眼儿呢!”


    姜辞将手串在腕上转了转,将那颗珠子转到里侧遮住了,才说道:“兴许是串珠子的时候拿错了,混进去的。”


    她隐隐感觉,这颗珠子不应该随便拿给别人把玩。


    于是到了夜里,等其他人都睡下了,姜辞才趁着夜色出了农庄,一路往更远的湖边去了。


    她手里攥着几颗改造过的珠子,站在湖边望着湖水,盘算着先试验哪一个。


    这些珠子内部结构有细微的不同,改造的时候方案也不同。


    姜辞能感觉到,有的珠子似乎更稳定,需要她输入一点异能再丢出去,而有一些则像鲁伯特之泪一样,在临界点上,稍微大力一点的碰撞,就能让内部的结构轰然垮掉。


    思索了一会儿,姜辞决定先试验后一种。


    她像打水漂一样,将那颗翡翠沿着水面丢了出去。


    珠子在水面上连着击出三个水花,在第四下的时候,突然砰地一下炸开了。


    三米多高的圆环形水浪飞了起来,向着四周扩散开来,惊起了岸边的水鸟。


    但紧接着,这些水鸟就发现了湖面上的免费食物,争相俯冲向水面。


    姜辞站在岸边数了数,发现有十几条鱼,而且个头还不小。


    姜辞等这些水鸟散开了,又看向另一颗珠子,向里面输送了一点异能,然后赶紧把珠子扔了出去。


    轰!


    这次的爆炸更加剧烈,由于刚抛出去就爆炸了,爆炸的位置比前一颗要近很多,姜辞甚至感觉脚下的地面晃动了一下。


    但这种爆炸似乎是纯粹的能量,没有任何烧焦的味道,产生伤害的主要是破片和冲击波。


    水面上虽然死了一些鱼,但几乎都是被震死和被撕碎的,看起来非常新鲜,并没有被烤糊。


    姜辞看着自己造成的狼藉景象,突然发出一声意义不明地笑。


    原来她的异能到了三级是有攻击性的,而且攻击性还很高……


    姜辞有种荒谬的感觉,仿佛前世那个成全别人的自己变成了笑话。


    太好笑了,果然吃得苦中苦,就要一直吃苦中苦。


    如果当初她把晶核都用在自己身上,也许她就可以充当那个保护者,可以成为真正的强者。


    也许她和晓初永远都不会有嫌隙。


    也许她们可以在末世活很久很久,不用看队长的脸色,也不需要用毁容来杜绝队长的骚扰。


    就像飞机失事一样,人要先顾好自己,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人。


    任何人都不应该把自己至于等待被拯救的位置,只能自己拯救自己。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不该无私到违背人性的地步,也不该对别人抱有过于理想化的期待。


    应该把主动权捏在自己的手里,永远不要把它交出去。


    姜辞既庆幸又觉得可惜,可惜的是自己死过一次才明白这个道理,庆幸的是自己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


    姜辞站在湖边吹着夜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


    几天后,姜辞在泸州盘下了新铺子,雇了新的掌柜、账房,将流云等人安顿好,就带着三叔公继续赶起了路。


    这几天姜辞都是跟着三叔公一起坐车,如今终于忍不住,又跑回马背上,跟着马队一起在前面透气。


    因为这个,一群人还紧张了一阵子。


    后来瞧着姜辞面色红润,实在不像是劳累了的样子,这才纷纷放下心来。


    姜辞骑马走在中间,冲右侧的曾觉弥说道:“等去了云南,我兴许还要带一些女伙计回来,让她们在申城的铺子工作。”


    曾觉弥奇道:“怪了,那你怎么不干脆把流云她们放过去?”


    这时秦宴池叹了口气,说道:“把她们留在申城,岂不是自找麻烦?”


    姜辞接着秦宴池的话说道:“我想申城应该有不少人见过流云她们,即便她们已经赎身,恐怕也会被他们认出来。这种事一旦走漏风声,一则富家的小姐、太太们会觉得忌讳,不肯再到店里光顾,二则也怕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去铺子里动手动脚,我们也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倒不如把人都送去生地方,过往一概不论,也省得麻烦。”


    曾觉弥听了,缓缓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有道理,不过你为了首饰的样式,花销未免也太大了。不说那些红姑娘,就算是已经没多少恩客的,要给她们赎身,总也要几百一千大洋,至于像流云这样的,更是要几千上万。我看你纯粹是好心罢了,只是你一个人,也不可能救得了所有人啊!”


    “我本来也没打算救所有人,但力所能及的事,想帮也就帮了,只求个问心无愧。”姜辞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兴许我这样的人多了,以后就没有女子受这样的苦了。”


    曾觉弥想了想,说道:“虽然我很想赞同你,但这样的社会,古往今来从未有过,我想未必没有位高权重的人有这样的善心,只是施行起来太难了。”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既然王朝都能颠覆,我想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只不过社会需要改变,而领导这一切的人,要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意志。他的身后,也需要志同道合的人。”


    姜辞说到这,似乎感觉话题太宏大了,又笑着


    补充道:“不过我一个商人,自然是没有这么大的能量,只能寄希望于更伟大的人了。”


    曾觉弥的神色突然变得认真起来,问道:“你很想看见那样的景象吗?”


    “非常想。”姜辞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从根本上取缔这个职业,并不是对她们的恩赐,这只是一个公平的开始。就像我为她们赎身,将她们送到外地工作一样,她们只是比别人更晚得到了开启人生的机会。但在此之后,我不会再为她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我和她们也只是雇佣关系而已。”


    姜辞说这话的时候,面容很平和,语气也并不冷漠。


    但不知道为什么,秦宴池看着她,就想起那天她刚刚醒过来时的样子,总觉得姜辞这话与其说是说给别人听,不如说是在向自己解释。


    秦宴池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所知道的姜辞的生平,其实都是假的。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或许她有另一番人生。


    否则他无法解释,为什么姜辞的身上有那么多不可思议的谜团。


    在他的印象里,一个敦厚本分的老派商人,不大可能养出姜辞这样的女儿。


    而且宴阁和姜辞差不多大,但宴阁做事似乎就不会考虑得那么周全。


    应该说,大多数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都比姜辞更幼稚。


    姜辞更像是一个经过大风大浪的人,如果不看长相,她至少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


    然而奇怪的是,这人有时候做事,又不那么考虑实际。


    比如说给流云她们赎身,明知收不回同等的回报,也说做就做了。


    亦或者为了要吃什么东西,就可以放下自己都承认的很重要的事。


    仿佛及时行乐比正事更重要。


    可她又和纨绔子弟不同……


    非要说的话,姜辞的及时行乐,更像是一种发泄,好像如果不立刻得到某些东西,就永远得不到了似的。


    秦宴池想到这,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她的生活方式,有点像那些朝不保夕的亡命徒。


    第59章 差点猜到真相


    秦宴池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窥见了真相,下一个瞬间又觉得荒谬。


    就好像一个人看见了一个场景,理智和情感却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判断。


    理智告诉秦宴池,一个养在深闺的娇小姐不可能会有接近于亡命徒的生活观念。


    但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声音,告诉他,他已经在接近真相了。


    可一个人为什么做好事,还要刻意解释给自己听呢?


    就好像在说服自己,这件事是合理的,可以做。


    通常人只会在犯错的时候,才会这样。


    秦宴池想不明白,但那些有关姜辞的片段却在不停涌现。


    比如她明明很强,但非必要的时候似乎从不争强好胜。


    比如她在第一次聚餐的时候,提起饥荒时那种仿佛自己经历过的神情。


    再比如她前几天刚刚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样子。


    除了这些,姜辞在申城大多数时间里,其实并不算多么鲜活的人。


    反而是在土匪窝的那短短几天,更加鲜活。


    秦宴池不知道是因为姜辞救过他,他才会把那几天看得格外重要,还是姜辞本来的样子,就应该是他那几天看到的。


    他只知道,在申城的时候,即便姜辞并不能和她天天见面,即便姜辞有事更多的会去找曾觉弥,他也并不觉得嫉妒。


    但出远门不可以。


    秦宴池知道自己在期待着什么,他想认识那个真正的姜辞。


    尽管从小时候发现自己的“不正常”以后,他一直在克制着。


    因为他早知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会颤抖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他在渴望在马队凶险的路途中,了解真正的姜辞。


    谈生意什么的,不过就是一个恰如其分的借口。


    他完全可以派一个经理去办这件事。


    不过可以论证论点的论据还是太少,不足以证明秦宴池的判断是对还是错。


    但在秦宴池得出结论之前,天色就暗了下来。


    然而时间远远没到傍晚。


    郑雄抬头看了一眼天上黑压压的云,暗骂了一声晦气。


    “这雨来得可真不是时候,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今天怕不是要宿在着荒郊野岭了!”


    曾觉弥说道:“不至于吧?兴许雨过一阵子就过去了,再说有雨衣,下雨也能赶路,何不让大家赶一赶,到了镇子上再好好歇一晚上?”


    不等郑雄说话,姜辞就摇了摇头,指着天上说道:“这场雨应该很大,而且我们今天的路线只有附近是比较平坦的地段了,往后都是山间小路,这时候不扎营,等到雨彻底下大了,山路就会变得很滑,进退两难。”


    郑雄见东家说话了,自己就闭上了嘴。


    在他看来,这位曾二少谁的话不听都会听东家的话。


    果然接下来,曾觉弥就不疑有他,立刻说道:“有道理,那我们就在这扎营,正好捡点干柴,让他们做点热饭菜。”


    郑雄听见这话,耸着肩膀和手底下的人对视了一眼。


    谁说没有皇帝了?这不就是圣旨?


    一群人分了几组,有的扎帐篷,有的捡干柴,还有一些挑拣起了带来的食材。


    这一整条商道,路途遥远,并非每天晚上都能赶到有人的地方,秦家二房的驿站也多设在重要的地点,不至于一路上到处都有。


    所以大家能在夜里赶到有人住的地方的时候,路上都是草草吃一点方便携带的干粮,但必须要在荒野里扎营的时候,就要生活做饭了。


    耐放、易烹饪的食材多多少少都要带点,一边吃,一边在下个驿站还要进行补充。


    当然,带的东西肯定不如在城镇里下馆子好吃,多是腊肉、火腿、之类的东西,以及一些菜干。


    姜辞当老板比较大方,也会给马队的人采购一些洋人吃的玩意儿,培根、意大利面、奶酪什么的,不占地方,还好烹饪。


    而且有曾觉弥的门路,秦家的马队带的帐篷也是最好的,看起来有点类似于前朝行军的营帐,并不像野营的帐篷那么逼仄。


    这样的帐篷宽敞结实,缺点也很明显,组装比较麻烦,要许多人合作,且还要熟悉帐篷的结构。


    眼见着所有人都忙碌起来了,姜辞也拿出雨衣穿好,提着一个桶扛着钓具要往水边走。


    之前在太湖边上虽然没能钓成鱼,但钓具却提前买好了,现在要下雨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干,不用白不用。


    这时候的雨衣多是防水帆布的,样式像福尔摩斯穿的那种风衣,表面涂了橡胶涂层,倒是比后世的雨衣好看很多。


    当然,这也只是有钱人才用得起的东西,商家不可能白白地把它们设计得更精美。


    发现姜辞要去钓鱼,曾觉弥立刻溜了过来,说道:“这云这么黑,看着马上就要下雨了。”


    曹梦轩抱着一捆干柴走回来,听见这话,以为自家二少要劝姜老板别去呢,谁知下一句就是——“要不我让他们在水边支个雨棚?”


    曹梦轩:“……”


    二少您有点原则行不行?


    事实证明,曾二少没什么原则。


    营地附近的河边很快就支起了一个四面镂空的雨棚。


    其他人在河边取水,三位东家在水边钓鱼。


    曾觉弥


    显然不是那种能静下心钓鱼的类型,鱼钩刚抛进水里,就忍不住扭头问姜辞,“我倒是能看出这云是要下雨,可你是怎么看出雨大的?”


    这会儿雨已经下起来了,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落在头顶的棚布上,确实是大雨。


    姜辞往外指了一下,说道:“这云的范围很大,而且是一整块,说明雨一时半会下不完。你再看它的颜色和高度,又黑又厚,压得又低,说明雨滴很重,那么就不大可能是小雨。再有一个,是下雨之前空气就很潮湿了,鸟和飞虫都开始低飞,空气里还有股土腥气,这些都是大暴雨的前兆。”


    “你观察得也太仔细了,难道是为了跑生意特地学的?我们在申城时根本不必考虑这些,这样看来,这种路途上的大雨可真是可恨!”


    姜辞笑着摇了摇头,“不,我倒不觉得大雨可恨,正相反,下雨天和下雪天我都挺喜欢的。相比之下,我对那种很炎热的晴天倒是有些讨厌。”


    秦宴池一直没说话,这会儿突然问道:“为什么?”


    姜辞的眼神放空了一瞬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说道:“雨和雪都可以冲刷人和其他生物留下的痕迹,雨后和雪后的空气会变得很清新。如果是在野外这种比较危险的环境下,猎食者就更不容易找到你。但酷暑天正好相反,天气太热,太阳炙烤之下,任何生物都容易流汗,产生气味。如果恰好有某种动物死了,它的尸体也会快速腐烂,留下的气味很久都不会消失。”


    曾觉弥被说得有点恶心,皱着一张脸说道:“被你这么一说,我也喜欢不起来夏天了。说起来,我有一次特别倒霉,开车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压到了死老鼠,一下车就闻到一股腐臭味儿,你刚才提起来,我就想起这件事了。”


    秦宴池的目光闪了闪,看着姜辞说道:“你说得这些话,很像是在替那些被捕猎的小动物说话。如果站在捕食者的角度讲,下雨下雪似乎不算是好天气。”


    “九哥,你这话说得……有几个人会站在豺狼虎豹的角度说话啊!见到了跑都来不及!”


    “不会吗?”秦宴池指着曾觉弥腰间别着的东西,“我仿佛记得,你从前没事还会跑去山里打猎呢!”


    秦宴池说到这,话锋一转,“而且我一向认为,只有感同身受,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说话。如果自己没有类似的遭遇,是很难设身处地地去同情别人的。秦家的义卖会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但哪一年都没有今年筹到的款子多,难道这是因为往年来参加义卖会的人没有钱吗?”


    曾觉弥听到一半就笑了,“你这就自相矛盾了,今年的善款筹得多,是多亏了姜辞。照你这么说,姜辞是饿过肚子了?这怎么可能呢!而且依你刚才的推论,姜辞不仅饿过肚子,还像小动物一样被人捕猎过呢!这话说出去,谁会信?”


    姜辞的表情有一瞬间地不自然。


    她震惊于秦宴池的敏锐。


    这家伙绝无可能见过末世的残酷,却把她过去的遭遇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起因不过是一些讨论天气的话。


    姜辞这会儿有点不知作何反应,感觉附和谁的话似乎都有点不自在。


    于是只好低头盯着鱼漂,顺着鱼线释放了一缕异能。


    没过几秒,鱼漂就猛地一沉。


    姜辞起竿,立刻甩上来一条巴掌大的鲫鱼。


    这条河不是特别深,鱼也也不算大,但胜在人迹罕至,鱼的数量还是蛮多的。


    姜辞把鱼从鱼钩上摘下来,丢进桶里,又挂好饵抛了下一竿。


    曾觉弥一看有鱼上钩了,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之前的话题便也就此打住。


    而姜辞看见这条鲫鱼,勾起了一点以前的回忆,突然说道:“看来这河里鱼不少,我们多钓一些,一会儿加个菜。”


    姜辞看着水面,脸上有种与以往不同的平和。


    于是接下来,河里的鱼就仿佛听见了她的召唤似的,接二连三地上钩。


    搞得曾觉弥很怀疑两人的鱼饵不一样,还特地用她的鱼饵试了试。


    结果并没有什么用。


    “怪呀!”曾觉弥和秦宴池对望了一眼,说道:“这鱼怎么还认人呢!虽然我不常钓鱼,可上钩和脱钩是两回事吧?”


    姜辞只抿着嘴笑而不语。


    其实异能也是有味道的,只不过不是人类能闻到的,而是一种类似于信息素的气味。


    大多数生物都有两套嗅觉系统,但人类只有一套,所以有的气味是闻不到的。


    然而其他动物和丧尸却可以闻到异能的味道,所以高阶丧尸才会捕食异能者,把异能者当成一种有营养的高级食物。


    同理,异能蕴含能量,动物觅食本质上也是为了获得能量。姜辞的异能藏在鱼饵内部,鱼就会觉得这块鱼饵格外美味诱人,前仆后继地上钩。


    末世初期的时候,水源还没有全部污染,姜辞和队里的人偶尔能找到干净的湖,不仅可以钓鱼,还能烧水洗热水澡。


    这大概是她在末世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了。


    姜辞嘴角的笑意不大明显,但却一直都在。


    回去的时候,马队的人看见那一大桶鱼,都惊呆了。


    “真能钓上来啊!这才多会儿时间?就钓了这么多!”


    曹梦轩则张罗其他人道:“别光顾着看了,都来搭把手!”


    马队一群人都拿出随身带着的匕首,把鱼开膛破肚,刮了鳞片摘了内脏,用树支穿了,架在火上烤。


    姜辞还特地从行李里面,拿出了一罐秘制烧烤料。


    “你出远门还带这个?”


    姜辞一边往烤鱼身上撒调料,一边说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亏了什么也不能亏了我这张嘴呀!”


    说着,姜辞看向正在摘鱼的人,叮嘱道:“那条鲈鱼刺少,留给三叔公。”


    她话音刚落下,就听见一阵不太寻常的脚步声,顿时摸向了腰侧。


    “有东西过来了!”


    第60章 瞧瞧这是谁啊?


    很快姜辞就明白,这阵脚步声为什么不寻常了。


    因为是两种生物的脚步声混在一起。


    她带着马队的人摸出去,就发现一群冒失的野猪被一只金钱豹驱赶着跑到了附近。


    这群野猪似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几只雌野猪带着一群花皮小猪疯狂逃窜,留下长着獠牙的雄野猪断后。


    受保护幼崽的本能驱使,这只雄野猪表现出了很强的攻击性,一边跟随着群体撤退,一边断后,试图用皮糙肉厚的身体和坚硬的獠牙冲撞金钱豹,让这个猎食者知难而退。


    它们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一群人。


    眼前的场景让本就慌不择路的野猪一下子失去了应对的能力,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先是小野猪惊吓过度,脱离了母亲的管控,撒着蹄子开始在营地里横冲直撞。


    雌野猪怕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也开始在营地里左冲右突,试图把走散的小野猪聚拢到一起。


    最让人头疼的是,雄野猪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再缠住它的敌人。


    金钱豹就像发现了一个大猎场一样,放弃了与雄野猪的正面冲突,以极快的速度冲进了营地。


    姜辞虽然速度快,但她又不是速度异能者,和豹子比谁更快简直就是开玩笑。


    这玩意儿冲刺的时候,跑得比跑车还快!


    而且动物可不会跟你讲什么武德,它们专挑老幼病残下手。


    姜辞一瞬间就想到了还在帐篷里睡觉的三叔公。


    接下来的一幕,让曾觉弥瞪大了眼睛。


    他在雨幕中,亲眼看着姜辞像离弦的箭似的,以人类不可能达到的速度,冲到了三叔公的帐篷前。


    紧接着,她就抬起枪,瞄准了离金钱豹最近的那只小野猪。


    小野猪身上砰地一声爆出一个血花,倒在了地上。


    金钱豹似乎被这生意震慑住了,伏低身子绕着小野猪的尸体走了几步,眼睛却


    凶狠地盯着姜辞,嘴两边的皮肤皱起,抖动着胡子,露出獠牙发出一声咆哮,做出一副要冲刺的姿态。


    但姜辞却没有动,只瞄准了它。


    过了几秒,它似乎权衡好了利弊,咬住地上的小野猪,扬长而去。


    这么一会儿的工夫,马队也把野猪驱赶得差不多了,大猪领着剩下的小猪往另一个方向跑走了,郑雄扛着抢,拎着一头小猪走了回来。


    他身后还有一个人,也拎着一头小猪。


    然而这会儿营地里一片狼藉,做饭的大帐篷里被大野猪闯进去过,锅都踢翻了,里面的菜扣了一地。


    火堆上的烤鱼也糊了大半,只剩下还没来得及烤的还能吃。


    三叔公这会儿也早醒了,掀开帐篷看见姜辞淋得像落汤鸡似的站在雨里,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这儿也有土匪?”


    这时郑雄撸了一把脸上的水,说道:“晦气!真是赔本买卖,糟蹋我们多少东西?”


    三叔公看见他拎着的野猪,这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秦宴池后一步赶回来,说道:“先进去换了衣服再说吧!”


    一群男人都去了最大的帐篷换衣服,姜辞自己在另外一个帐篷换了干净衣服,这才回到吃饭的大帐篷汇合。


    由于戴了假发,姜辞头发倒是没有淋湿,不像其他人,湿着短发像刺猬似的。


    她坐在火堆前拿着一根棍子拨着火,就听见秦宴池说道:“今天要分两拨轮流守夜,那豹子跑得太快,我们没找到它的巢穴。”


    姜辞指着秦宴池马队的人,说道:“这种1918,给我一支。”


    曾觉弥已经盯着姜辞看了好一会儿了,现在听见这话,立刻问道:“你要守夜?”


    姜辞“嗯”了一声,转头对三叔公说道:“委屈您在这个帐篷睡一晚上,大家在这里守夜比较方便。”


    姜辞说完这话,发现曾觉弥还在看着他,想了想,干脆说道:“你九哥遇见的那个高人,是我。”


    曾觉弥顿时变成了一只委屈的大狗,“你信不过我!”


    马队里的人都看见了姜辞刚才的表现,秦宴池那边的人不比郑雄他们,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事,看向姜辞的目光都透着敬畏。


    其中一个人把一支M1918放到姜辞旁边,低声说了句,“姜老板,弹夹是满的。”


    之后就退回了自己的位置。


    姜辞拿起这支M1918,从马裤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手帕,一边擦一边对曾觉弥说道:“其实倒也不是有意瞒着你,只是怕你不小心说漏嘴。”


    曾觉弥低着头看着火堆里红色的炭,嘟囔了一句,“我干嘛四处宣扬这事?”


    其实他很容易就被哄好了,但又想听姜辞多哄他几句。


    “你总去我们家,怕你在折桂面前说漏嘴。”姜辞停顿了一下,说道:“她是我父母留给我的最后一个人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会功夫,也不想让她知道我外面经历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她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很难过。”


    人死如灯灭,姜辞是在原主死后穿过来的,她不认为自己要为原主的死负责任。


    但她确实继承了原主的一切,爱护她的家人也是应该的。


    折桂从小跟着原主,是那种旧派的、忠心护主的丫鬟,也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了解原主过去的人。


    如果她知道这一切,一定会意识到她的小姐死了。


    姜辞不想让折桂难过。


    这才是她隐藏自己的真正原因。


    姜辞想到这,一时有点出神。


    这时曾觉弥说道:“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小的时候遇见了那种神出鬼没的高人,趁着夜深人静、四下无人的时候,传授给你不世神功。一般来说,这种时候,折桂那小丫头,肯定是被点了睡穴睡着了!”


    秦宴池马队里的那些人听见这话,都竖起耳朵,等着姜辞的下文。


    姜辞:“……”


    确定这个描述说得不是什么采花大盗吗?


    不过这个解释倒是省了姜辞的麻烦,于是姜辞只好故作高深地说道:“也不全对。”


    郑雄这会儿早憋不住了,在一群人里大马金刀地一坐,说道:“可憋死我了,从前东家不让说,你们都以为我是自己想金盆洗手,其实这事……”


    曾觉弥一听和姜辞有关,也忍不住跑了过去,听郑雄像说书似的,说起他和姜辞过去的恩怨。


    “你们不知道,当时我一抬头,东家就那么唰地一下不见了!接着我就感觉耳边一阵疾风!你们猜怎么着?一眨眼的工夫,东家就到了我身后,我和手下那群小兔崽子,谁也没发现!”


    周围的人顿时一阵惊叹。


    姜辞好笑地摇了摇头,依旧坐在火堆边,看着火堆上的烤鱼。


    等那只鲈鱼烤好了,她就先给三叔公送了过去。


    三叔公无奈地说道:“这个郑雄,我看他以后不带马队了,倒很可以去天桥底下说书!”


    秦宴池听见,走过来说道:“我会叮嘱马队的人,回去不要乱说话。”


    姜辞摇了摇头,笑着说道:“算了,随他们去吧!现在已经快发展到神话故事的地步了,等折桂听见,恐怕会是更离奇的故事,折桂会信才怪。”


    由于晚餐被野猪毁了大半,损失的部分由小野猪来填补也算是因果循环了。


    大家围在一起分食烤鱼和烤乳猪的时候,便有人问道:“姜老板,您收不收徒弟啊?”


    郑雄嘴里还嚼着肉呢,就立刻嚷嚷起来,“东家要真收徒弟,还轮得上你小子?”


    然而对方没把郑雄的话放在心上,只是期待地看着姜辞。


    姜辞只好放下香喷喷的烤猪腿,说道:“这个要看体质,据我观察,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练不了。”


    “那我呢?”


    眼见姜辞摇头,那人顿时有点泄气。


    不过很快又释然道:“也是,要是人人都有这样的天分,又怎么会有绝世高人这样的话呢?”


    姜辞只默默吃东西,没再说话。


    她总不能告诉人家,末世有病毒的催化,也只有千分之一的人觉醒异能,剩下的绝大部分,不是变成了丧尸,就是稍微有点抗性的普通人,不会被空气里的病毒感染,但被抓被咬依旧会变成丧尸。


    而且这千分之一里,还有很多像她这样的,初期能力很废柴的异能者,大多数都没活到自己异能可以大放异彩的时候。


    不过大家跳过了收徒的话题,很快又提起了另一件事。


    曾觉弥吃着烤乳猪肉,有点感叹地说道:“要我说,今天这野猪胆子可够大的,为了护住小猪,连金钱豹都敢对着干!”


    “因为它知道金钱豹不仅仅只是想吃一只小猪那么简单。”秦宴池拨了一下火,说道:“我听说这东西报复心很强,被它盯上,以后就要时时防备。”


    姜辞则说道:“金钱豹捕猎不单靠追击,还可以从高处扑杀。我们除了今天守夜,明天出发也要小心这家伙藏在树上偷袭。”


    然而动物的第六感似乎比人类灵敏,姜辞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或许是在姜辞身上感受到了危险的气息,这只金钱豹离开以后,就再没回来过。


    姜辞一行人警惕了一整天,到了下一个落脚点,才终于放松下来。


    一群人有惊无险地到了关中,把三叔公平安地送回了姜家庄。


    姜辞把人家三房的主心骨借走了这么多天,自然也不好空手过去,所以送三叔公回来的时候,也颇带了不少好东西。


    马队暂时在三房的老宅住下,男客由三房的几位叔伯招待,姜辞则被一群女眷围着嘘寒问暖。


    “堂姐,你怎么剪了男人的头发?”


    “这是假发,出门跑生意,女扮男装方便一些。”


    姜辞从一堆礼物盒里找出一个,递给小堂妹,“这个是给你的。”


    盒子里是一串珍珠项链,这东西因为产地都在邻水的地方,在关中并不多见,小堂妹一打开盒子,就惊叹了一声,迟疑道:“堂姐,这东西很贵吧?”


    “收着吧,上次来得匆忙,没有带见面礼。下次见你,我就不带太贵重的东西了。”


    听姜辞这么说,小堂妹才收了礼物,眼睛亮晶晶地说了一声“谢谢堂姐”。


    等礼物分得差不多了,大伯娘才冲姜辞说道:“你这次回来,整个庄子的人都看见了,估摸着姜云浮一会儿就要来求你,你可不要心软。”


    姜辞这才想起世上还有这号人,愣了一下,问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无非就是过他


    本来就应该过的日子呗!“大伯娘说道:“从前我就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五叔的两个儿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话可不是我落井下石,那姜云浮本来就是烂泥扶不上墙,当初要不是你爸帮衬着,他们一家三口在庄子里,也不过就是有点地的平常人家。况且当初五叔也不是没供他读书,是他自己不是那块料,又嫌从商不体面,眼高手低,这也不干那也不干。现在你父亲不在了,也没有让侄女养着二叔的道理!他自己的儿子可还活着呢!”


    说到这,大伯娘又道:“说句不该说的话,你爸这人做生意是有本事,就是在亲戚的事上拎不清,不知道斗米恩升米仇,你天天供他吃供他穿,哪天不供了,就是你欠他的了!他还当从前吃香喝辣都是靠自己的本事呢!”


    小堂妹不解道:“吃人家喝人家的,这算什么本事?”


    姜辞突然想起从前在网上看到的段子,便道:“对于不知感恩的人,你对他好,他不会以为是你善良,而会觉得是他很有价值,你才会这样捧着他。”


    小堂妹撇了撇嘴,嫌弃道:“难怪爷爷常说这世上有人是不通人性的,哪有这样的道理呀!”


    几人正说着,一个老妈子就端着一碟新出锅的点心走了进来,说道:“大太太,前头传话过来,说是……嚷着要见阿辞小姐呢!”


    姜辞心说正好看看这人的报应,便站起身,说道:“既然这样,我就出去看看。”


    大伯娘有点不放心,刚站起来,就听见姜辞说道:“大伯娘,我去去就回,您不必担心。”


    于是屋里的人便没跟着,老妈子一个人引着姜辞去了前头。


    门房开了大门,姜辞出了门站在门口,终于看见姜云浮一家三口如今的样子。


    这三人没了别人的帮衬,身上的长袍马褂已经换成了便于劳动的短打。


    姜韬那小子从前总是把头发梳得溜光,这会儿一脑袋头发却像干草似的,乱蓬蓬地堆在头上,似乎是很久没有剪过了。


    至于他从前的鸟笼、蝈蝈笼子,更是不见踪影。


    三人揣着手站在门外,再没有了从前的嚣张气焰,拘谨得仿佛是来找差事做的长工。


    姜云浮被姜辞打量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连忙开口到:“大侄女,我错了!我真知道错了!你让我回五房,我以后就安安分分待在姜家庄,绝对不再跑去申城闹事!”


    姜韬则小心翼翼地说道:“堂姐,我们不敢再觊觎你的家产了,我们只想住回五房的祖宅,种爷爷留下来的地。”


    这会儿三房的老管家赶了过来,听见这话,便在姜辞耳边低声说道:“五老太爷留下了一些地,一年收租子约莫有一百大洋,在咱们这乡下,一家三口花销已经是很够了,这钱二老爷并不怎么放在眼里,只是怕他们不安分。毕竟这也才从申城回来,谁知道答应了他们会不会又去闹呢?”


    姜云浮猜到老管家在说他坏话,有些焦急地往前抢了两步,说道:“姜辞,你别听他们胡说!我们、我们是真改了!”


    “真改了?”姜辞歪着头说道:“那你们回五房种地,收的租子都归我怎么样?毕竟你们还欠着我的钱呢!真改了应该会把还钱这事放在第一位吧?”


    姜云浮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这……”


    他们想回五房就是为了日子好过些,姜辞把钱都拿走了,他们岂不是光干活不赚钱了?


    姜辞看他这样子,嗤笑了一声,“装都装不像啊!我还以为你会先答应下来,然后徐徐图之,让我把借据作废呢!姜云浮,你怎么连这个脑子都没有啊?”


    这话一出来,姜云浮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


    毕竟阴谋被堂而皇之提出来,就代表这办法彻底行不通了。


    姜辞是故意给他下套,堵死他的路。


    姜云浮意识到这一点,立刻变了脸,气急败坏地说道:“说到底,你就是不肯放过我是吧?”


    “这回你倒是聪明多了。”姜辞笑眯眯地看着姜云浮,说道:“你这阵子一定在庄子里听了一些有关我的传言,我可以告诉你,传言都是真的。你要是不想死,以后看见我,就绕着走。”


    说着,姜辞还若无其事地从腰间抽出一把盒子炮,绕着食指转了两圈。


    姜云浮经她这么一提醒,一下子想起庄子里那些人说过的话,吓得一把拉住老婆儿子,连滚带爬地跑了。


    姜辞看得直摇头。


    基因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一个爹妈生的,差距居然能这么大,简直就像是大自然在开玩笑。


    不过这个小插曲倒没有影响姜辞的心情,一行人在三叔公家里停留了一天,略作休整,就重新踏上了前行的路。


    姜辞还没走过这段路,只是从秦宴池那里听说,过了姜家庄以后,前面的路会越来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