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袁买(一修) 成王败寇,我还不需要让……
到底是纵横一时的大贤良师, 明面上已经是颓败之相,暗地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消息的渠道与后手, 就像雨后春笋, 一节一节地冒出来。
人常说不可小觑,不管任何时候。
张角知道白锦在寻找袁买,和袁家其他几个儿子不同, 这个小儿子年幼且声名不显, 连存在也鲜为人知。
这么一个人, 在袁家落败, 各方势力吞噬的情况下,能否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袁家的其余三位公子都已经下去和袁绍团聚, 找袁买这位小公子要如何, 斩草除根还是榨干最后的价值,再斩草除根。
结局都是死亡, 张角是这样想的。
稚子年幼无辜, 但这是乱世,既是对立,你死我活就是注定的,他还没有那么拎不清,他的手上也是沾满鲜血的。
位居一方势力者, 没有谁纯粹干净。
张角得到了袁买的消息,即便他心里各种成算,但对于神女寻找袁买,他始终觉得并不为了杀。
这几个月的接触下来,神女的仁慈与果断他都看在眼里,或许是有旁的谋划。
张宝告诉他, 神女给冀州牧送了信。
现在的冀州牧审配是当年袁绍手下的谋士之一,对袁绍忠心不二,其余的谋士或都投奔曹操或另谋出路,唯他坚守冀州,一心扶持。
事与愿违,审配做错了一件事,导致袁家这潭浑水越发浑,最后被曹操抓住机会,逐一攻破,坚守冀州,也难说是否有赎罪之意。
这头神女杀了袁家兄弟,还不知审配作何想法。
不过,神女应该是把这件事瞒下去,不可能在信中提及,相反,借此拉拢才是最佳选择,但最佳不代表好实施。
张角也是千年的狐狸,军中都在传袁尚和袁熙由甄宓照看,关在地牢却是以礼相待,他哪里信这些,白锦也没想瞒他,一问便知道了答案。
他有心慢慢松手黄巾军,白锦转头就让千夜传了话,说是袁氏兄弟这事询问他的意见。
昔日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名门贵子,袁氏未来的希望,今夕就成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肉,连生死都悄无声息。
乱世洪流,生与死都难以莫测。
白锦做的每件事,几乎都让千夜给张角传了话,到底是黄巾军的首领,瞒着别人也罢,瞒着他就显得卸磨杀驴了。
她告知他,但两者若对此有争议,她不一定会听张角的决定,建议可以采纳。
活得够久,人总会生出自负,白锦并不觉得自负是个贬义词。
然而个人的思想总是局限的,否则自古以来就不会有那么多上位者手底下依旧有这么多的能人谋士。
她会听,会学,这是长生不死后打发时间的方式。
白锦经历过天地初创的野蛮乱世,也经历过春秋战国的乱世,人类踏入文明,苦难也如影随形。
她下令杀了袁氏兄弟,又想要审配,对方既是忠臣,那她也不能做得太绝,要效忠袁绍,那只要是他的儿子不就可以了。
审配不是个愚忠的人,否则怎么会矫令奉尚。
先礼后兵,对症下药,她的专长。
“袁买在邺城?”
无怪白锦这么猜想,邺城原本是袁家的大本营,袁买这个儿子从未公开出现在人前,连甄宓这个二嫂见过他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袁绍死得太快,这些事都没有完全的安排好,袁买还能去哪,年幼无助。
“嗯。”张角道,“我已经让人把他带过来的。”
袁家是有家仆的,其中有一位家仆姓金,到了年纪后就做了轻松的活,袁绍死前让她回去养老,还给了一大笔的钱财。
袁谭和袁尚争夺家业时,这位家仆回了袁府一段时间,在此之后,杳无音信。
在袁尚大败曹操逃亡后,据闻袁买也跟随一起,可后来也是杳无音信,似乎是死在了逃亡当中。
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家仆带着小公子隐姓埋名。
金娘是中年得子,那孩子和袁买年岁相仿,又因为生下来有体虚之症,少出于人前,周围邻居很少知道,更别说怀疑。
袁尚是真的以为自己的弟弟已经死了,白锦在夜里见了他最后一面,男人躺在床榻上,身体虚弱至极,一见人却又撑着世家贵族公子的面子。
他是个脾气坏的,听白锦提到这个幼弟是不是死了,张口就是骂人,不见大家公子的沉稳,或许也是已经这个时候了,没必要。
伪装是人无师自通的天赋技能,可在情感汹涌的时候,也是无法抑制的。
袁尚对这个弟弟,应该是有感情的,即便不多。
他仿佛想到了在逃亡中死亡的幼弟,眼底的动容和懊悔无法掩饰,他在难过,这样的难过在他色厉内荏中看不出,而是如烟般笼罩着,你看不见,但感受得出来。
意识消散之前,袁尚对她说:“帮我给袁买立块碑吧,他才七岁,如果没有乱世,他也能好好长大。”
“那你呢?”白锦问。
“成王败寇,我还不需要让你来埋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白锦还是给他收了尸,她这个人比较反骨,越不让她做什么,她越做什么,亲手杀的人亲手埋,有始有终。
“你要现在见他吗?”张角问。
“不用,让他和大家一起热闹着。”白锦又问,“金娘呢?”
金娘的丈夫在一次做工中意外死亡,她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是个心性坚韧的。
“放心,已经一起请过来了。”
黄巾军的人找上金娘的时候,对方很防备,也很聪明,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张角亲自见了她,点明了情况,也说清了利弊,对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们客客气气已经是给了面子。
金娘知道自己现在是困兽之斗,所以妥协了。
“金娘和徐夫人是一样的人,见过她以后,我就觉得神女可能会喜欢,也是可用的。”张角浅笑。
白锦也笑了笑:“谢谢。”
至于她会喜欢这种话,白锦没应,她对人类从来都是淡淡的,可用和不可用最重要,说喜欢谈不上。
她有些感慨,外面的烟火开始绽放,欢呼欢笑声层出不穷,太过美好绚丽,不像在乱世。
“我在找可用的人,但其实每个人都是可用的,端看怎么用,怎么选择。我给他们机会,我希望大家都有可能。”白锦道,“张角,我不是个很好的人,但我希望看到与众不同的、多姿多彩的人,花团锦簇,那才是最好的。”
乱世的绝望中,有一缕曙光,名叫机会。
华夏封建王朝里,想要突破难上加难,而乱世是困难模式中的简单模式。
作者有话说:我笔下的人物,纯坏的很少,每个人物我都会让他立体化,但我不能保证写得很好,逐日进步吧。
第25章 替身(一修) 你们都是常山真定人……
邺城中放起了烟花, 周围的城池都看见了,这样的高调,想忽视都难。
无望的流民合拢单薄的衣衫, 仰头望着那样的美丽, 烟花映衬了他们的瘦骨嶙峋与垂死之相,也给了他们新的希望。
下一站要去哪,一些人有了答案。
张宝站在张角身边, 面对那些无害的笑脸, 也被感染了。
“当时神女让放烟花, 我并不赞成, 担心成为众矢之的,现在看来, 又是值得的。”他笑着说道。
“生死不由己, 麻木如行尸,短暂拥有鲜活, 已经足够成为回忆, 成为支撑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张角感慨,“好坏参半。”
张宝赞同,看向人群,锁定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放袁买这样去玩,没关系吗?”张宝问。
“他又不是犯人。”
张角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年幼的孩子扬着大大的笑,和旁边的骆统手牵着手,围着篝火跳舞。
初见时,这个孩子沉闷少语,一双眼睛里是不符合年纪的成熟,眼见他们带走金娘和金娘的孩子, 冲出来承认了自己是袁买。
他问他不怕死吗,金娘的孩子愿意为了他死,他又为什么要站出来。
可是,幼年的孩子认真地对他说:“金麦也怕死,他凭什么替我去死,就因为袁家对金娘有恩?还是因为我是主人?大贤良师,这不公平。”
公平二字从这世家小公子嘴里说出来,让张角都发了怔,他摸了摸他的脑袋,“好孩子,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我听说你们抓了三哥,我想见他,可以吗?”
袁买的眼神太过真挚,在张角的拒绝下,不怕死的孩子产生了失望与恐惧,他似乎知道了原因。
外面的热闹并没有感染到白锦,她在记忆的回溯中痛不欲生。
那些关于众神的爱护与调侃,帮她收拾烂摊子的一团乱麻,充满着温馨与愉悦的画面和声音,转眼间与那些陨落的画面重合,痛苦地呼喊、无力地目睹,变成了刺向她的一把把利刃。
次日,张角让人带着袁买和金娘来见了白锦。
七岁的孩子,个子小小,脸上都还有婴儿肥,穿着一身上好的布料,安安静静,胆怯有,却又强装镇静。
金娘一直牵着袁买的手,她跪下,却没有让他的小公子也跪下。
自邺城被黄巾军占领后,金娘就猜到会有这么一天,即便也曾心存侥幸。
她听闻关于黄巾军的种种,关于神女的种种,她想,她和小公子或许并不会死,可袁氏公子战败死亡,她动摇了。
是否死亡这个消息外界并不知晓,金娘能知道,那是刻意为之的结果。
“你就是袁买。”白锦将小孩看了好一会儿,顿了顿,冲他招招手,“好孩子,过来。”
没有主心骨的袁买看向金娘,金娘牵着他的手慢慢松开,可他没有动。
白锦无奈一笑,语气更加温柔,“金娘,你也起来吧。”
金娘犹豫起了身,想把小公子往她那带,袁买抗拒不肯动。
“看来我是洪水猛兽了,带他们下去吧,不用见了。”她失了耐心,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没有再多为此说半个字。
白锦有时懒惰得连做戏都看心情。
金娘内心咯噔一下,明白这背后的意思,连忙开口,“不······”
只是,她还来不及说什么,就被人带了下去,连同愣在原地不知情况的袁买。
“神女今日心情不佳?”张角试探问道。
白锦瞥他一眼,起身离开,含笑的眼道,“我向来不是个好脾气的。”
什么袁买不袁买,审配连袁买的面都没见过,她另找一个年岁相当的照样可以充当袁买,就算审配不认,大不了杀了。
她想要审配为她做事,如果不能,这人也留不得,冀州她更不会拱手让人。
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是枉谈,而她有这样的实力,只看她压不压住。
千夜没有跟去,他知道主人的心情确实不好,自恢复了记忆后,每日被深切的痛苦和绝望折磨,漫长无尽头的长生不死,众神陨落而让她独活的托举,都是另一种凌迟。
据系统所言,从前的主人应当是张扬肆意的,生杀予夺,脾气暴躁,依托龙族的特有属性,并不好相处,而现在,她太善良了。
“都是阶下囚了,还违抗命令,神女又不是非他不可。”千夜提醒道,“张角,他是个孩子没错,但也是袁家的孩子。若是个年幼的孩子都要心疼善待,都能任性妄为,那您去开善堂好了。”
他对于善恶对错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白锦。
乱世里,无辜不值钱,若要论无辜,那底层只求生存的百姓岂不是更无辜。
张角哑言,那句袁买作为孩子只是恐惧终究没有说出口。
人之将死,心软也越发深刻。
“大哥。”张宝道,“神女其实已经很好了。”
“我知道。”
神女,是有脾气的。
他突然如此清晰地认识到,先软后硬、先礼后兵是她的处事风格,但不代表,她是好说话的。
白锦前往流民登记处,不知是否是昨夜的烟花过于明亮照亮了前进的方向,来邺城逃难的流民今日剧增。
流民们登记名字,清洗自身换了衣物,又到登记处等待安排。
这些流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换过新衣服了。
他们或抱团,或孤身,摸摸身上的衣料,那是系统那最便宜的成衣,和白送没有区别,没有任何属性加成,但依旧还不错,流水化出来的东西,虽不够舒适,然保暖敝体完全没问题。
换好衣服后,在登记处领一块身份牌,就可以拿到绵软的小面包,那是系统打折处理的临期面包,被白锦全都买来作为登记流民时的食物。
对于这个时代来着,无疑是精贵的。
“娘,这个面包好软好甜好好吃啊。”洗过澡小女孩头发枯黄,瘦得只剩下骨头架子,显得那双眼睛更大,她欢喜着,张大嘴巴,却只咬了一小口。
“好吃就多吃,娘这里还有。”抱着她的妇女死气沉沉的神色对着女儿时瞬间软化,眼底也有了生的希望。
“爹这里也有,翠花吃完吃爹爹的。”一旁的男人佝偻着背,也跟着说。
那小面包是孩子一个,大人一人两个。
小女孩摇摇头,“爹娘也吃,我们一起吃,翠花吃得很少的,这一个就够了。”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另一边,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吃着小面包,眼泪却一直往下掉,“要是你还活着,就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么雄壮的男人,蜷缩成一团,莫名的滑稽可怜又可爱。
白锦一一看过去,人生百态,上位者的美好日子争权夺利下,是底层百姓的心酸苦难,若不低头看看,哪里知道黑与白能共存。
她每日都会到各个部门地方看看,确保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系统能够帮忙监测,但她喜欢亲眼看看。
确保一切如常,她正要离开,却看到了排在队伍末尾的人。
那是······
有些人的出众,是你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
“神女!”
白锦正想着,张燕却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他嗓门又大,把白锦的耳膜震了一下。
她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很闲吗?”
“没有啊。”张燕无辜,“今天轮到我们小队巡逻,我看到你,给你打个招呼,你在看什么。”
“你是常山真定人?”白锦突然问。
“对,你怎么知道。”他说完又自问自答,“神女没什么不知道。”
白锦被他逗笑了,对着人群末尾的人给张燕道,“看那个人,也是常山真定人,交给你个任务,去认识认识,我说的认识,是切磋。最后,能把人拐到黄巾军里,最好。”
“你怎么不自己去,你的实力这么强,直接把人打服。”张燕疑惑。
“都是常山人,或许你们要更亲切些。”白锦也趁他不备,猛地推了他一下,给人推了个踉跄,“别废话,两日后我要看到成果。”
常山赵子龙,功夫不负有心人,原以为人已经离开了邺城,竟然会在这里碰上,现在的赵云虽然和刘备认识相熟,却还没有归属于刘备,既然如此,送上门的能人,哪有放跑的道理。
这可是一位大将。
张燕没想到只是打个招呼,自己平白领了个任务,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对着这个人就问,“叫什么名字。”
他在城中混得脸熟,谁都认识。
负责统计的人见他询问,连忙走了过来,“张队长,可有什么问题?”
“没事,你去忙,我看他是个好苗子,想要聊几句。”张燕把他打发走了。
赵云适才就察觉有人在看自己,难道就是眼前人。
“赵云。”他回了话。
两个人都身高八尺有余,两相对而站,颇有种销烟四起的感觉。
“我见你是个练武的奇才,咱们俩练练?”
赵云愣了愣,随后勾唇:“好啊。”
另一边,金娘和袁买被送进了一间屋子,说是休息,可门外有人把守,这就是变相的软禁。
金娘将袁买抱在怀里,那位神女看袁买的眼神历历在目,含笑却无情,她的心里忐忑,忍不住问,“小公子,为何不愿意上前。”
“她杀了兄长。”袁买埋下头,“我做不到。”
金娘闻言,又哭又笑,她怎么能指责小公子,他还只是个孩子。
可是如今又该怎么办,那么多人都在帮助小公子活下去,真的能活吗?她的儿子现在又在哪里呢?
此时,被惦念着的金麦乖巧地坐着,白锦摸了摸他的脸蛋,“好孩子,从今以后,你就是袁买。”
白锦,如他们所愿。
作者有话说:今天看到一个问题,说小绿江都是娇弱的女主。我个人并不认为女主一定得怎么样,强有强的活法,弱有弱的活法,大部分作者在创作的时候,角色的设定都是百花齐放的,即便有同类型,也能同中求异,娇弱这是个很大的词,在娇弱之下有许多不同,这就是小说不同的原因之一。而且,我并不认为娇弱是贬义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我的这篇小说里会出现非常多的女性角色,或强势或娇弱,我不会设限。
立场问题会是很大的矛盾
第26章 袁买的结果(一修) 金麦代替袁买成为……
金麦变成袁买的消息没有瞒着金娘她们, 本就是要提点他们的的事。
听到这个消息,还在思考接下来是否要妥协的两人都愣住了。
金娘也没有想到,正主还在, 她们就敢以假乱真, 转念间又想通了,认识小公子的人怕都死了。
“那我是谁?”袁买仰着脸,问道。
他稚嫩的脸此时沉静如水, 一双眼里慌乱中掺杂着冷静, 不见了孩童模样。
袁买被找到之前, 知晓了兄长死亡的消息, 他知道家里希望他活着,他也不想死, 所以在金娘要带他走时毫不犹豫跟着离开。
他是袁家幼子, 年纪小,也不出众, 袁绍忙着他的江山霸业, 很少关注这个小儿子,几个兄弟也和他来往稀少,更是因身体不是很好,少见于人。
人人都知袁家公子,却不知袁家还有个小公子。
落败后, 他跟着金娘一起隐姓埋名,在安宁的日子里,他也生出别的想法,如果有人还记得袁家幼子,来找他就好了。
袁买是不甘心的,袁家名声在外, 他的几个兄长也有名有姓,可是他呢,谁知道他是谁,谁能把他和袁家放在一起,说不得百年后史书记载连个名字都没有。
金娘能救他,他感谢,可在生与死之间,他左右横跳。
血脉或许真的如此强势,以至于年幼的他都是个不肯屈服平凡的。
邺城中的神女之名大盛,他被找到时竟松了口气,甚至想如果死在神女手里,全了袁家志气,那他也算是活了。
可他发现,神女并不是想让他死,至少不是现在死。
他想着要试探拿捏,没想到栽了跟头。
到底是年幼,他连自己到底想干嘛都还不够坚定,更别提还玩得过白锦这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龙。
金娘心情复杂,金麦是她的儿子,她一手抚养长大,多少个日夜里,金麦在阎罗殿徘徊,她彻夜守着,求上天开开眼,放过她的儿子。
张角找到她,她没有办法,将儿子推出去说是小公子,那是她答应主人家的,袁府对她家有恩,没有袁府就没有她现在还活着的儿子。
小公子是最后一个血脉,她必须护着。
心在滴血又如何,总要舍弃一个,由不得她。
小公子站出来认了,她心里是欢喜的,她知道这样违背了忠心,可那也是她的孩子啊。
如今,兜兜转转,她的儿子变成了袁买,定然是神女所为,神女到底想干什么,如果麦儿失去了利用价值,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金娘跌坐在地上,她茫然了,双目凝视着外面,泪水无声地往下掉。
都是死路。
“公子,昨日,你本可以卧薪尝胆,这是所有人都希望的。”金娘不知道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说出这句话。
是怨,是恨,还是其他。
眼前的公子还年幼是孩子,可她的金麦也是孩子。
她推出金麦那一刻,清晰地看见了麦儿眼中的失望和释然,那样的情感,深深刺在她这个母亲的心里。
忠义?袁府败都败了,她守着这个忠义干什么。
她开始自暴自弃,连同自己和袁家一起厌弃。
“金娘,你在怪我?”袁买望向发愣的人,手抓住自己的衣角,平静地说。
“奴婢不敢。”金娘第一次直视他,笑着哭。
是不敢,不是没有。
“金麦成了袁买,那袁买自然就得死。”金娘撑着身子站起来,她是个聪明能干得女人,所以才会被委托重任,“小公子,您会死,您如愿了。”
她看得出来,昨日是袁买在拿乔,所谓的不肯上前的理由,不过是遮羞布。
小公子不是最得宠的孩子,整日被拿来和几个哥哥比,又被人漠视,故此心智早熟,也偏执冷漠,对几个哥哥感情并不深。
他总想去争什么,想博得关注,但却什么都做不成。
小公子资质不行,偏生心性也不好,面上装得滴水不漏,幸好是年纪小,有时候也还能露出些马脚。
金娘伺候他久了,对袁买的性子摸得清楚。
几个公子里,袁尚公子最受宠,脾气也最坏,但却是唯一一个对这个幼弟好的,因不能出门,他常回来给小公子带许多玩意儿,就连逃难也从未想过把他落下。
即便可怜的成分大,论迹不论心。
可惜,都是白用工。
小公子听多了乱世出英雄的话,看多了少年英雄的故事,也想留名。
会留名的,那位神女不会平白无故找袁买,如今和袁买还能有联系的,就只有冀州的审配大人。
另一边,千夜等着白锦和张角等人确定去冀州的人选后,为白锦按摩头部。
自恢复记忆后,她总是头疼。
“主人,袁买要怎么解决?”
白锦从来都是不伤害孩子和女人的,让金麦变成袁买后,吩咐解决袁买,但甄宓从中拦了,白锦也没有说什么。
现在人是关押着,不知如何解决。
“杀了。”她没有睁眼。
“主人莫说这样的气话,您向来不会对孩子动手。”千夜的声音温柔,他对她总是了解的。
那样吩咐,有恢复记忆的烦乱在里面,也是给自作聪明的袁买吓唬,即便是甄宓不出面,袁买也不会死。
“我手上沾了那么多人命,还怕多一个。”白锦说。
千夜笑了笑,“又不是凶神恶煞的人,主子将自己说得这么可怖。”
白锦没有再说话,久到千夜都要以为她睡着了,却得到她的回答。
“让人守着他,和善堂的孩子一起读书。麻烦的小鬼,磨磨他的性子。”
“好。”
甄宓来接她们的时候正值中午,太久不见天日,刺眼的光照进来,让被关着的人一时之间感到不适。
“二夫人/二嫂。”金娘和袁买异口同声。
门没有关,甄宓将提着的食盒放在桌上,取出里面样式繁多的吃食,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她们被关着,吃的并不好,只能说勉强饱腹,金娘也就罢了,袁买纵然不得宠也是娇养大的,哪里吃过那种,所以大多时候都自己把自己饿着。
原本以为前院没了消息,现下却送来了这样好的吃食。
这是断头饭吧,她们想。
袁买抬起头,身手抓住了甄宓的衣角,迟来的恐惧导致他泪水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嫂嫂,你是送我最后一程吗?”
甄宓眼神闪了闪,蹲下身,如同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般捧起他的脸颊:“你是金麦,不是袁买,自然不能叫我嫂嫂了。”
她的语气如此温柔似水,可说出的话却让他小小的身体颤抖,他咬着自己的下唇,“嫂嫂,我才是袁买,神女想做的事,假的是没用的。”
他在争取,为自己争取。
袁买发现,自己是怕死的,什么家族荣誉都是假的,他想活着。
“阿麦。”甄宓没有叫他的真名,“机会是不会在原地等人的,而且,神女只是想要挂一个袁家公子名字的人,谁都可以。”
“吃吧。”
作者有话说:女主是不杀孩子和女人的,接下来是冀州副本还有拉拢赵云。
袁买就是个问题小孩,需要吓唬和收拾
第27章 赵云(一修) 他想见一见这位神女……
袁买的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精致的饭菜不再是他身份的证明,世家贵族的象征,而是地狱索命的无常。
他想求嫂嫂救救他, 但望向那张美丽沉静的脸, 他又开不了口。
到底是不相熟的,不过是挂着那点亲缘关系。
几位哥哥死了,嫂嫂活着, 还活得不错, 他想, 这位嫂嫂一向聪明, 审时度势投靠黄巾军这样的事也做得出来。
袁买一边分析,又一边唾弃, 又一边后悔, 他想求情,但觉得对方不会同意, 也就没有开口。
金娘却没有犹豫, 她坐在桌前,一口又一口往嘴里塞饭菜,只是最后,还是问:“二夫人,金麦会死吗?”
那是她唯一的孩子, 还是老来得子,怎么会不宠爱。
“金娘死了,一个孩子,神女不至于容不下。”甄宓一边说着一边上前,为她的酒杯里倒满了酒水,说道, “喝点酒水吧,小心噎着。”
“神女仁善。”金娘扯出一抹笑,将酒水一口喝完。
她的眼神开始溃散,一命换一命,她已经让麦儿差点死过一次,又怎么忍心让他再一次死去,她不是忠仆,也不是位好母亲。
血腥味蔓延,金娘撑着最后一口气,抚摸上袁买的头,“小公子,切莫作茧自缚了。”
她模糊的目光撞上甄宓眼中的复杂,仿佛解脱地笑了,从二夫人的话语中她听出来了,如果她死了,这两个孩子就能活,如果小公子死了,她和麦儿也能活,可是,总得全了她们最后的主仆情份。
眼睁睁看着她倒下,袁买过往记忆涌现而上,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年幼的他被金娘抱在怀里,听着轻缓温柔的摇篮曲,缓缓闭上眼睛。
读书、识字、吃饭、玩耍,爹娘没有在的时间里,他都在金娘的陪伴中度过。
年幼时他时常问金娘,母亲是什么样子,在她的描述里,袁买不禁发问,金娘做了母亲要做的所有,为什么不是母亲。
那时,他不懂尊卑有别,不懂命中注定。
袁买小小的身子跪坐在金娘的身边,记忆里,她的手宽大、粗糙、温暖,常常包裹着他。
现在,他的两只手捧着她,感受到她的手温度逐渐流失,“金娘,娘······”
一声又一声地呼喊,直到喊累了,直到他的眼泪都流干了。
心底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失去了,只剩下那些回忆。
袁家并不在意袁买这个小公子,这些年就只是让他有足够的吃穿用度,物质上是富足的,精神上就是匮乏的,走岔了路,又没有彻底走岔。
就这么一个陪在身边的人,都因为他彻底死了。
袁买连恨都恨不起来了。
这算什么,留他一个人活,到底是为他好还是折磨他。
“阿麦,起来吧,我带你走。”甄宓将这孩子抱在怀里,叹了口气。
立场不同,注定了你死我活的斗争,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上位者心慈手软,在乱世里就不可能有登顶之机,所谓的仁善,只是没脏了自己的手。
名声是称王称霸的推手,死亡是称王称霸的代价。
活着,才是乱世里大部分人的首要任务。
她接手了送他们上路的任务,神女说,这是必经之路。
是什么的必经之路?是成为神女手下左膀右臂的必经之路?
神女要杀袁买,她求了情,张梁知晓后说她糊涂,且不说神女从不曾对孩子下手,就立场而言,她现在是甄宓,不是袁家二夫人,袁家人的死活她如何能插手。
人常言避嫌,常言尊卑有别,不管怎么说,神女是她们的老大,可劝诫,但万不可“恃宠生娇”,情感在名利场上,只能用一次。
甄宓和袁买没有感情,面都没怎么见过的人,谈什么感情不感情。
袁家最后的血脉,那是她最后的心软。
是非对错,神女没有指责也没有惩罚,只是让人给她送去了食盒,让她亲自送他们一路。
必须有人死,但这人是谁,有的选。
那是神女给她的,也是给金娘的体面。
袁买的手抓住了甄宓的衣裳,他此时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能够活下去了。
低着头,他安静地跟着甄宓离开,只在踏出房门的最后一刻,回头再次深深看了一眼地上的金娘,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军营里,张燕把赵云拉到了比武场上。
他头脑简单,战场上还能说聪明,涉及到人际关系,就实在想不出其他拉拢这人的法子,既然是武学高手,那就练练,打服了就没话说。
张燕整日除了训练和排班神出鬼没的,也少上比武场比划,打不过他的不会练,打得过的懒得练。
难得见到他上去,还带了个陌生面孔,大家都上前围观。
“这谁啊?没见过。”
“不清楚,好像是新来的流民,张队长挺喜欢他,想拉进正式军。”
“难道是好苗子,否则怎么就直接能进正式军,我倒要看看。”
“那还用说,若不是好苗子,张队长还亲自练。”
男兵们围着讨论,女兵们也不逞多让,只是关注点又多了个容貌。
赵云那身量容貌,让人不注意都难,异性相吸,他好看,女兵们倒是没红脸,反倒吹起了口哨,流氓样子学了个十成十。
邺城一战早传开了,女子军的厉害也小有名气,赵云瞥眼看人群里明媚热烈的女子军,和以往见过的大家闺秀、寻常女子截然不同,还是抽了抽嘴角。
第一次听见有女子让他把衣服脱下来看看身材,若非控制住,他下意识都想拢一拢自己的衣服。
神女赐福的那天他就到了邺城,得到了锦囊,在黄巾军让得到锦囊者登记时他离开了,无意加入其中,何必凑热闹。
那锦囊他没扔,又辗转了几个地方,有一日碰上个人,说这锦囊瞧着价值不菲,他才想起这东西还在他腰上挂着,所以拿在手里,打开了里面。
人说锦囊妙计,他也是一时兴起。
“强挚壮猛①,胆识过人。”这是锦囊里写给他的,底下的落名是白锦。
他脑子一转便知晓了,那想必是黄巾军神女的名字。
在人群中的视线,也是来自那位神女,只是对方没有亲自见他,反倒让张燕来了。
常山真定,都是老乡。
他听过张燕的名字,原本叫褚燕,后来才改的姓,为了什么道义,他也不清楚,只知道这人挺厉害。
赵云原本是想四处走走,找个合适的主公,可惜生灵涂炭、战争频发,他的心思都在这些流民身上。
他出身是不错的,又少年成名,没正儿八经吃过苦,过过苦日子。
见着了流民的苦,他也融入其中。
吃不饱,穿不暖,动乱,欺凌,人吃人,数不胜数,看花了他的眼,看进了他的心。
人在绝望时潜力无限,他明白了。
赵云突然想回邺城看看,那些当初跟着黄巾军的流民成什么样了,所以,他回来了。
几个月的时间,邺城天翻地覆,秩序井然,他都怀疑自己走错了地。
记性好有时候是好事,流民登记的那个人是当时站他身边的,身着破烂,一双眼睛麻木漆黑,脸上骨头突出,如今穿着干净整齐,脸上也红润有肉,瞧着生活就不错。
松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替他高兴。
那人也记得他,主动打招呼,劝他留下。
这几日看在眼里,那些熟悉的面孔都大变样,往好的方向变。
自身有能力,赵云期间也混了几个队伍,听了许多消息,说张角要死了,说袁氏兄弟已经死了,但黄巾军想和冀州合作,骗冀州牧没死。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夸张的写实的都有。
赵云相信袁氏兄弟死了,邺城是袁家大本营,他们必须死。他也相信黄巾军想和冀州合作,因为曹操独大,冀州牧忠心耿耿,寻求出路,黄巾军何尝不是孤木独舟。
十有八九,暗地里已经有了算计。
但底下传闻总有来处,冀州内部恐怕问题也不小。
然而他现在也管不着。
白锦想用他,让张燕来拉拢,赵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他不喜欢黄巾军,但也不讨厌,乱世里的各方势力之一罢了。
没有拒绝,也不排斥,他有点想见一见这位神女。
“子龙,我们俩练练手,你若输了,就加入黄巾军,你若赢了,我便答应你个条件,如何?”
张燕自信自己不会输,本身就厉害,又有神女这段时间的调教和训练,更上一层楼。
即便眼前这个有几分本事,那也只是有几分本事罢了。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道理,他还是没有明白,被神女看上的武将,岂非寻常人。
赵云也不是叽叽歪歪、磨磨蹭蹭的人,既然都和对方来了,那就不会退。
“好,那就请褚兄和我练一练了。”
张燕瞳孔微缩,褚,好久没人提这个姓了,眼前人认识他。
咧嘴笑了一下,“还请赐教!”
白锦在检查新铸好的兵器,随机抽查确定可用,战场上刀光剑影,这种东西不能差。
千夜来传了消息,派往冀州的队伍已经准备出发了。
“主人,您多久动身?”他问。
没错,白锦自己也要亲自前往,若是顺利,一举拿下冀州。
“甄宓那边处理好了,让人教一教袁买,再等张燕那边的消息。”她说。
张燕带人去了练武场这事千夜也知道,那个叫做赵云的人恐怕就是主人的最终目标。
他听过这个名字,从前和白锦相依为命时,她偶尔会提起一些人和事。
只不过,千夜记得这个赵云,在主人口中似乎应该是刘备手下的。
没关系,不能为己用,他就悄悄替主人杀了,不是什么大事。
越这么想,他面上越平静,让人看不出。
作者有话说:①强挚壮猛是陈寿评价赵云和黄忠的
我写小说这事被家里骂得很惨,我妈动不动就说因为我写小说才读了个破大学,才考不上编制,即便他们压根没有因果关系。今天又被发现,给我一顿冷嘲热讽,说一事无成。我写小说没赚钱,现在是就这么写着,把我想写的故事写出来,总想着我那么痛苦的被贬低着生活,那我的主角们总要自在。
第28章 袁买进学堂(一修) 我叫邓艾,新生……
“怎么送了个小木头人过来?”
此时正是学堂上学的时间, 甄宓将人送来,正巧碰上是徐夫人的课,孩子们做着手工, 安安静静, 全神贯注。
徐夫人也是早知道袁买会被送过来的,这下并不惊讶,瞧那孩子沉默寡言的样子, 想必是被吓到了, 故意说话逗他。
“是啊, 这个小木头人日后就要麻烦徐夫人了。”甄宓摸了摸他的头。
“叫什么名字?”徐夫人翻来名单, 拿起笔准备在后头添上这位新生。
甄宓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蹲下身来, 捧起他的脸蛋, 让两人四目相对。
逝者已逝不复返,既然活下来了, 日子就要照常过下去, 总不能让死去的人白白死去。
她唯一担心的,是这孩子有怨恨,走岔了路,袁家不在,今日起, 他也和袁家无关,但这些,需要他自己想明白。
“这是徐夫人,以后你就在这和大家一起就学。麦儿,告诉徐夫人,你叫什么名字?”甄宓问着他, 目不转睛。
袁买恍惚的神情渐渐回笼,眼神也开始聚焦,他下意识露出乖顺的笑,也不说话,似乎真是个小木头人。
“我叫什么名字?”他重复了一遍甄宓的问题,望进对方秋水般的眼。
眼里倒映着自己稚嫩的脸颊和仿佛丈量过的笑,他暗自深吸了口气,“我知道的,甄姐姐。”
不再喊什么二嫂嫂,至此,眼前貌美的女人只是黄巾军里的甄宓甄医女,他也不是什么袁家小公子袁买,而是已死的金娘留下的独子。
“徐夫人,我是金麦,金秋麦穗丰收的金麦,以后就麻烦您了。”
声音未脱稚气,样貌未脱稚气,换上了黄巾军孩子们统一的服饰,瞧着无害又乖巧,就是个普通的孩子。
“好,我记下了,金麦。”徐夫人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再抬起头,露出慈爱的笑,“小孩子就该是快快乐乐的。”
这是她的期望,也是神女的处事,否则,这偌大的学堂,就不会屹立于乱世之中。
甄宓看徐夫人将他带进去,便离开了,她也有很多事要做。
学堂里的孩子如今都穿着统一的服装,收拾得干干净净,每日三餐吃得极好,各个养得白白胖胖面色红润,无忧无虑的,自然看不出昔日模样。
来了小伙伴,大家都抬头好奇,徐夫人给大家介绍了一遍,便让他挑了位置坐下,孩子们的相处有自己的方式,她不需要太刻意。
恰好下课时间到了,所有人站了起来,徐夫人带着大家念着:
我自愿成为黄巾军一员
为乱世终结奉献所有
追寻自由、幸福、公正
用自我荣光浇灌和平之花
永不背叛 无怨无悔
“下课。”
响亮的声音还萦绕在耳边,袁买愣愣地听着,心中不解,这是什么?
坐在他旁边的小男孩主动凑上来和他说话,“你第一天来,什么都不知道吧,走吧,我带你去领上课的东西,顺便告诉你上课的规矩。”
“你叫什么?”袁买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年幼的孩子,问道。
“我叫邓艾,今年五岁了。”他弯弯眼,吐字清晰,热情开朗。
从邓艾口中,袁买知晓了学堂里的每日课程,偶尔因授课老师的问题会有更改,但几乎都是以课表为主。
不管是上课前,还是上课后,都要集体念一遍刚才的那段话。
所有人入学后都有一个神女发的簿子,用来积累星星,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提前从学堂结业。
邓艾将自己的簿子给他看。
“这星星不会作假吗?”袁买问。
“怎么会呢,神女可是无所不能。”他答,“我们受神女庇护,若还要欺骗,那不就是忘恩负义的人吗?”
邓艾没有告诉他,之前有人自己画了假的星星,但那天放学后,那人就被神女派人来戳穿了,并且予以惩罚。
神女从未踏入过学堂,可她却什么都知道,至此,大家对神女更加敬畏。
练武场,张燕和赵云打了个你来我往,先试探对方,再全力以赴。
张燕确实是强的,黄巾军里面战力排得上前五,这也是他自傲的资本,身轻如燕,人称飞燕,和那大块头的模样不符,被神女训了后更是飞速提升,寻常人难以对付。
若他是人壮身轻,赵云便是人俊力大,截然相反。
你来我往,都是厉害的人,过几招哪里不知道对方的水平。
张燕认真了,他可不想输在这,即便他感受到,对方和他或许不相上下。
险胜!
此人年纪轻轻竟然这么厉害,后生可畏,神女慧眼识珠。
赵云也没想到自己会输,他年少成名,少有敌手,天才之心被战绩堆叠,更是难免自信了些,张燕这人听闻虽有本事,但若一对一他本不至于会输。
赵云笑了,输就输了,实力相当时就打的是时机,酣畅淋漓。
黄巾军卧虎藏龙,大家都以为是困兽之斗,岂知不是请君入瓮,那女子军想必也不是什么运气之说。
“我记住你了,张燕。”他道。
既然打了赌,就愿赌服输,他赵云不是输不起的人。
“我也记住你了,赵云赵子龙,从今以后就是一家人。”张燕上前锤了他一拳。
底下看热闹的女兵们也跟着接话,“是呢,我们也记住你了,子龙~”惹来哄堂大笑。
“你们行了哈,别看赵云年轻就调戏他,小心他收拾你们!”张燕也笑着说。
“哟,怎么个收拾法,子龙知道我们想要哪种收拾吗?”赵金明声音大,唯恐对方听不见,“要不今晚上你来告诉我。”
赵云一时间有些脸热,真没遇到过这种女人,只能撇过脸,佯装无事地想拉着张燕走,“你给我说说黄巾军。”
张燕也已经习惯了,翻了个白眼给赵金明,“走吧,在此之前,你得先见见我们老大。”
“老大?”他疑惑。
“就是神女,黄巾军里她说了算,你日后要干什么都得听她的安排。”张燕带着他走出人群,一路上慢慢给他道来。
“赵云,我不管你之前属于哪方势力,如今到了黄巾军,你就得只效忠神女,若有二心,早点走,这里不留你。
你实力非凡,到哪儿都是抢着要的,倒也不碍事。神女想要人才,但眼里容不得沙子,她面慈但心一点也不软,别触碰底线她给你最大的自由度,但若触碰了,你怎么死都不知道。”
零零碎碎的,张燕给他讲了许多,他看出来此人不凡,既然如此,过往恐怕也不是籍籍无名,这种人既好又不好,若老老实实也罢,若是背着干旁的事,惹恼了上面,自讨苦吃。
他也惜才,挺喜欢赵云这个人,怕他走错路,又怕他一开始就和他们不是一条路。
如今的黄巾军和以前不一样,天翻地覆的,大家的日子好过了,追求的东西不再是活着,也不允许有人破坏这一切,谁也不可以。
而且,即便神女不说,若是被千夜看见了,也少不了收拾,千夜那个人更狠,动不动就想把人弄死或者生不如死,有挡着神女道的,别想在他面前好过。
最近袁家小公子找到了,他可是亲眼看到千夜差点真给弄死了。
神女虽然面慈心不软,却有处事原则,老人小孩一概善待,对手下人也是规则之上另有情感,但千夜是神女至上,哪有其他的。
赵云是好苗子,要是用得好了,顺手了,黄巾军恐怕也会“一战成名”。
昔日吕布名扬天下,赵云也不逞多让,年轻又厉害,天赋一绝。
张燕也不想承认自己天赋不如他,但事实如此,他心里明镜似的,神女总是夸他厉害,他都怀疑对方想捧杀他,虽然后头发现神女真觉得他厉害。
他觉得有些好笑,其实若黄巾军输了,他说不定会不战而降,找方势力投靠,比如曹操,说不定还能安享晚年,毕竟自个儿不是个多么头铁的人。
神女来了后,一顿改造收拾黄巾军,也收拾他,面上不说,他心里是心服口服。
“你那些兄弟,若有机会就带过来加入黄巾军,若有哪些死了,你还记得,就都把牌位供上,否则乱世里死这么多人,谁还找到回家的路,连个记得的人都没有。”
这是那天夜里,他去给神女为甄宓的事道歉,神女给他说的话。
张燕知道她说的那帮兄弟是哪些,当年他聚集一帮少年为强盗,后来又和张牛角合兵,张牛角当了首领,后来死了,又推他当首领,所以才改褚姓为张姓。
来邺城的时候,他没带他们,为了他们好。
那时候黄巾军都要死了,他带那帮兄弟来的一路曹操势力恐怕轻易就把他们吞了,所以他把他们留了下来,是对是错他也不知道,总归当时自个儿是这么想的。
大家一起出生入死,情谊非凡,他留他们在那,一年半载都还算是安全的,有时候又怕他们犯蠢,得罪了人被灭了。
来邺城,张燕也是为了全情谊,张角不知道,很久之前他救过张燕,所以听闻黄巾军要死了,张角要死了,他还是来了。
这一路他想得明白,能活就活,死了也算,谁知道不仅活下来,还活得不错。
乍一听白锦这么说,他都觉得是多遥远的事。
“我那伙兄弟是强盗,你不在意?”
强盗的风格和白锦的风格完全相背,白锦重规矩,条条框框一大堆,虽然自由度其实很高,但不妨碍他这么问。
“若非上面不仁,何至于做强盗,一帮子年轻的小少年,走投无路而已。”白锦轻飘飘地说,“别让他们连家都回不去。”
张燕背过身擦了眼泪,他三十多岁了,也不是个感性的人,但就是控制不住。
后面白锦说是为了他们给她做事,但张燕知道,她就是个好的,死不承认而已。
他想,若黄巾军哪天被灭了,他也守着,不会另投他门,算是给白锦一个交代。
相处的日子久了,张燕从千夜那得知教白锦本事的师傅是被自家主公赐死,说什么赐死,估计是宫里面最高的那位,才说赐死。
白锦看不出年纪,张梁是半个大嘴巴,得知了什么事在他们几个里瞒不住,转头告诉他白锦似乎长生不死。
张燕不知道这真的还是假的,心里却相信是真的,这女人玄乎得很。
只是一想到即便是这么玄乎的人,也有无法挽回的事,他就又觉得别扭。
白锦对那些百姓就是温柔神女,对他们冷冷清清的,虽然也笑,但感觉就是不一样。
她做的那些事,大家看在眼里,矛盾得很。
哪里有人在乱世了,还将孩子们培养得这么活泼开朗无忧无虑的,明明开那学堂前,这人还口口声声说着,乱世里的孩子就是培养来上战场用的。
口是心非。
从不去看孩子,却从没有落下对孩子的关心。
她似乎试图在创造什么,估计是那些人说的什么桃花源,张燕没读过几本书,也不是很懂,他只知道,白锦对孩子好,对女人好,她想让黄巾军好,邺城好,乃至所有。
神女这个名头,她该得。
带着赵云来了地方,他抬了抬下巴,“瞧那门边站着的,就是千夜,日后常要打交道。”
千夜并不是训练所有人,而是训练精兵中的精兵,这赵云十有八九就是其中一个,错不了。
赵云顺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见那人视线如利刃,先是一惊,没得生出了冷汗,这人很厉害。
“黄巾军第二大高手。”张燕还有心思调侃道。
“第一大呢?”赵云问道。
“你以后就知道了,千将军,十个你也打不过他。”张燕没有夸张,千夜和他们动手,从来没有用全力,最多一半的本事。
“想和他练练。”赵云说。
“你?”张燕笑,“至少现在的你不够格。他轻易不出手的,当然,你如果背叛白锦的话,他一定会让你知道身手,要试试吗?”
赵云转过头看他,张燕才想起来,“神女名唤白锦,一会儿见到她你就知道了,名副其实。”
作者有话说:每个有名字的人物几乎都有相对完整的故事线,女主的剧情不是百分百哈。
另外,五岁小孩会不会这么聪明这个问题,真的有啊!!!!而且,邓艾是个历史人物哈,稍稍开点光环不过分吧,历史上他后来被司马懿赏识重用。
第29章 赵云的加入(一修) 我讨厌刘备
这是白锦第一次认真端详赵云, 个高腿长,容貌俊毅,和传闻中相差无几。
那日遥遥相望, 只觉气质出众, 近看却是更抓人视线,剑眉星目,意气风发, 一人可敌千军万马的常山赵子龙, 输给了张燕?
逗她玩?
倒不是瞧不上张燕, 就是因为太了解张燕的水平, 她才产生了怀疑。
白锦感到意外,目光里有审视, 到底是真的张燕进步飞速, 还是赵云还没成长,又或者, 刻意藏拙。
赵云何尝不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位神女, 清丽出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眉眼间尽是温和的慈悲,面若观音。
只是,相较于远观, 近看之下,对方如此娇小轻盈,衣袖间的皓腕过于纤细,似乎只要他轻轻一折就彻底碎掉,柔弱不堪。
“赵云见过神女。”他抱拳。
“不必客气,坐。”白锦笑道, “子龙大才,若愿意加入黄巾军,才是我等之幸。”
“神女认识我?”赵云问。
“有所耳闻罢了。天意如此,将子龙再次带到我身边,我倒不好违背了。”
白锦是想要天下英雄为他所用,可纵然是架空世界,历史也是根基,所以没有那么多强求。
不强求,不代表机会在眼前,仍旧任由它跑掉。
再次?
赵云笑了笑,“何出此言?”
“符水赐福之日,我给人群中赐了锦囊,锦囊数量有限,统计后发现少了一枚,不就是子龙吗?”白锦道,“原以为子龙离开后没了相识的机会,却不想又重逢。”
“神女,我似乎没告诉你我的字。”赵云没了笑。
他不信有所耳闻的那些话,自己年少有名,却也不是名扬天下,后来跟随公孙瓒四处征战,又因兄长去世离开,哪能让这位神女有所耳闻。
先不说他没和黄巾军打过交道,公孙瓒的队伍倒是和黄巾军打过交道,可也没有直接对上张角这群核心人物,而且那时他已经不在。
白锦凭空出现成为黄巾军首领,怎会知道。
赵云更相信套近乎,或者神女的真本事。
“我还记得,公孙瓒亡故前,同我说起你时的惋惜。”她从袖中拿出了那枚玉佩。
玉佩不是上好的材质,却也难得,赵云跟随公孙瓒的时间不长不短,知道对方的身世。
其母貌美卑微,他的起点并不高,奈何自己争气又继承母亲的好颜色,恰逢乱世,一步步爬了上去传出威名。
公孙瓒不爱金银,勇猛过人,唯有腰间总是坠着一枚玉佩,说是自幼带些的,亲近者一眼就能认出来。
兵败自焚,被袁绍砍下首级,远在他处的赵云也知晓此事,难得惆怅。
若命运一直眷顾他,又何至于如此结局。
赵云看着那枚玉佩,开口道:“神女和公孙瓒认识?”
他在对方身边时,虽见过玉佩,却从未听过白锦之名,也未见过她的身影。
垂眸轻笑,白锦当然不认识,死无对证,岂不是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玉佩是真的,她沉睡时千夜送过去的,公孙瓒死了就收回了。
“自然。”白锦并不气虚,直直看向他,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与阿瓒自幼相识,道不同,不相为谋。”
“神女的道,指黄巾军?”赵云问。
“黄巾军?”白锦沉默了下,摇了摇头,“我认同的道,是黄巾军背后那个人的道。”
张角。
她认同的从来都是张角,为民请命。
人人都有私心,为了权,为了利,为了众人匍匐,为了俯瞰江山,不论后面怎么做,做了什么,初心都是走上去。
张角的初心是走下去,为此走上去。
他不是圣人,她也不对他全盘认可,可世上谁又是真正无私不偏颇的圣人,能做到张角那般,已经很好。
三足鼎立,那三方势力是为了什么,最深处总不是百姓。
以卵击石,张角对抗其他势力何尝不是如此,人多就能胜吗?可不管如何,他给百姓带来了希望,大家心甘情愿喊一声“大贤良师”。
背后人的道,赵云对黄巾军了解不多,起势快败势快,张角之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四散,黄巾军异军突起,一时之间令各方势力都要退让三分。
他随流民来邺城,看得真切,他们愿意加入黄巾军,因为黄巾军能“救命”,能给他们一条活路,多么可笑,他们只想要一条活路。
叛贼、逆贼,多么重的罪,那些饥肠辘辘、遍体鳞伤的流民怎么承担得起。
“神女心愿为何?”赵云问。
“百姓幸福,天下太平。”
“战争终会结束。”
“百姓难得幸福。”
良久,白锦起身走到了他的身边,将那枚玉佩系在了他的腰间,动作轻柔,声音亦然,“赵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大家总是不明白。”
玉佩在他的腰间,与深色衣裳互相映衬,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笑道,“就像容貌,在乱世里既是坏事,也是好事。”
说着,她干净利落地给了对方一个过肩摔,双手钳制住赵云,膝盖抵着他的胸口,满是玩味。
“你输给张燕,我一开始就不相信。”
赵云震惊,想要挣脱却发现自己浑身发麻,那具娇小的身体如有千斤。
他目光凌厉,白锦眉眼间的慈悲消散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了望不到底的冷漠。
手是软的,软刀子,也是刀子。
“神女好身手。”赵云意味不明地夸奖。
“好说。”白锦并没有放开他的意思,声音依旧缱绻婉转,“子龙,我算过,你本不该在我手下,也不会加入我黄巾军,可既然来了,就不要想着离开。”
“不过强买强卖不是我的风格,我打算给你再考虑的机会。”
那股劲慢慢松下,赵云闷哼,从地上起来,看她仿佛没事人一样整理衣服,又恢复神女的圣洁无害。
“若我反悔,神女是要杀了我?”他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痕迹。
视线落在那双白皙修长的双手上,谁能相信,就是那样一双手,在他的手腕上留下痕迹,力道之大之重,男子也望其项背。
进来时张燕那似笑非笑的模样在眼前,赵云瞬间明白了。
真有意思,黄巾军最厉害的不是各位将领,而是一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神女。
“我自然是舍不得杀子龙。”白锦叹息说道,“可若子龙不愿意加入黄巾军,那就意味着会是我黄巾军的敌人,仔细思衬如今势力,怕是会投向旧识刘备,可我……”
她抬眼,“最是讨厌刘备。”
都说君子论迹不论心,刘备肯带着百姓一起逃亡,人人称善,博了仁义之名,得了人口资源,冒着风险,谁都不能否认。
刘备此人,一说伪善,二说义气,端看你怎么看。
白锦也并不讨厌刘备,只是不喜欢罢了,过往在学校读书时,同学谈论三国里的喜恶,她总是这么说。
原因没有那么复杂,原本就是单纯的无感,别人若喜欢那就喜欢,但后来别人总是逼她喜欢刘备,列举他的种种圣德,才让白锦不喜欢。
乱世之中,少论善恶,多论强弱。
角度不同,立场不同,难以言说。
张角与刘备是相像的,但刘备比张角幸运,手下猛将谋士无数,就赵云张飞而言,张氏兄弟对上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刘备有仁,这样的仁是推手,遇到了他便行,张角的仁则是自己去追、去做、去守。
一个高扬匡扶汉室,一个高扬为民请命。
人心总是偏的,白锦就是偏爱张角,他的所有心落在百姓身上,刘备是一个心落在百姓身上,其他和各方势力没有不同。
张角不是个政治家,踏上政途是命运使然,他想救人,就得推了这统治。
白锦问过张角,如果重来一回,知晓黄巾军的结局,他还会选择这么做吗?
“会。只是,我会将所有安排得更好,少死些人。”
他担忧黄巾军,担忧张氏兄弟,担忧百姓,他能做的太少,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有限,而他也并没有非常出众绝伦的能力。
白锦太任性,太随心所欲,心思定了,不管别人怎么说都无法挽回。
赵云听她毫不掩盖的厌恶,也是一愣。
他在公孙瓒手下时结识了刘备,离别时赵云曾说:“终不背德也。”
不会背离仁德之主,是赵云对自己的承诺,也是对刘备的承诺,他对刘备是认可的,神女何时与刘备有了矛盾。
“子龙,你心怀苍生和百姓疾苦,流民亦是百姓,我相信你都看在眼里。刘备虽有些仁德,可惜不堪大用,追随他的能人不少,可连连败退,四处断尾求生,百姓求安稳,他做不到。”
白锦贬低刘备没有丝毫手软,“你既然认识他,不妨回想,他的家人,跟随他的百姓,结局如何,生活如何,你再看看邺城的百姓。”
赵云想要反驳,开了口却没有说出话。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退让。
她觉得可笑,刘备那人去投奔公孙瓒,赵云是公孙瓒手下大将,竟然在此期间觉得刘备仁德不已,可堪为主。
她想到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你将无家可归的朋友领进家门,你的伴侣却在相处中觉得对方善良美好,因为原因和你分手,临别时没见你,反而去见了朋友,许下日后相遇两人在一起的承诺。
对于刘备,白锦总是嗤之以鼻。
作者有话说:公孙瓒就是199年死掉的。
对于刘备的看法还蛮极端的,我个人不站哪一方,乱世很复杂,各方势力不是简单的仁与不仁,好与坏可以说得清的。我很怕写这个,申明一下,谈论可以,但本文架空,所有设定如此,不能接受的宝贝直接退出就可以了,我个人允许任何看法的存在,但不要伤害到我就行。
我写的不是史书,历史架空文,很多我流设定以及野史穿插,不要和我辩论哦宝贝们。
第30章 谈不谈(一修) 数一数有多少内应呢……
赵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他很久没遇到过这种人,不,是从未遇到过这种, 将讨厌明晃晃说出来的人。
从前公孙瓒说他人情世故不大好, 可他觉得眼前这位神女恐怕比他更不好。
喜怒形于色,嘴上坦诚到他不知道该怎么回,明知他认识刘备, 和刘备关系还不错, 竟然也不怕他表面恭敬, 背地里将她一军。
红色华丽的衣裙衬得她整个人尊贵, 不像乱世里的女人,而像盛世里繁华的象征。
一路百姓流民粗衣简食, 和这人天差地别, 赵云拨弄腰间那枚玉佩,光泽质感和白锦发间的玉簪完全不能比。
这样的成色, 寻常人哪里能接触。
“神女姓白, 敢问出身哪门哪户?”赵云问。
白姓少见,各大世家里也没有这个姓,神鬼之说他并不信,可若当真不是,能养出这样的人的家族也不容小觑。
英雄不问出处, 赵云想心里有个底,乱世里从前的隐世世家或许会出来也未可知。
“白家不涉人世,不值一提。”白锦道,“子龙问此,看来已经做了决定。”
是个隐世家族,赵云心里暗暗想, 闻言,摘下腰间的玉佩捧在手上,单膝跪下:“甘愿为神女效犬马之劳。”
白锦满意愉悦地笑了,赵云会不会帮她,她并不确定,银枪白马照丹心,他太忠义清醒充满未知,作为不定数的存在,他要是反悔,她还真就放了他。
虽不会那么轻松让他走,但还是不会强求,谁知他真的肯留下,至于留下后对她会不会真的忠心就再看看好了。
白锦本是个霸道强势惯了的,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无往不利。
最年幼的神,龙族最后的血脉,谁都顾着护着,养得骄纵不好惹,连天道都在她这吃闷亏,是个说什么就一定会做什么的性子。
众神陨落后以龙脉沉睡数千年,从三皇五帝走到二十一世纪,封存记忆后又重走了遍华夏历史,带了个小拖油瓶千夜。
都说神不会死,所以生死无度,她连自己的存在都不在乎,更别说旁人的生死,让她不快乐的,都别想讨到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变软了心肠,有时也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她只能感叹,人这个物种奇怪得很,爱与恨从不纯粹,女人这个物种更是奇怪得很,连恨里都掺杂了怜悯与欣赏。
好比春秋战国时,东施效颦。
那东施是人人嫌弃的貌丑女郎,有个貌美过人的西施在旁对比着,让本就灰暗的生活苦不堪言,流言蜚语、嘲笑辱骂从未停歇。
白锦没有美丑感知,是来了人世生活了这么些年,才理解人类所说的善恶美丑。
她觉得东施是善良的。
那时她化作小鼠模样找地方落脚,天道曾说过,龙型不可显于人前,她思来想去才化作华夏神白笙的宠物——拥有寻宝属性的仓鼠。
东施见她时正有野猫捕捉,以为是老鼠,又不见长长的尾巴,于是救下了她,日日温柔地照顾着,和她说话,给她做小衣服小玩具。
她听见人们骂她,想替她教训,东施却并不在意。
有一日,东施说她有爱慕之人,但那人喜欢西施,她想学西施。
东施效颦,那男人说出了刻薄的话,路遇西施替她出了头。
从那以后,东施变得沉默,她对西施表现出明晃晃的厌恶和恨,白锦眼见她的转变,想帮她换了西施的美貌。
人心复杂,她既要走,不妨帮她这一回。
化作人形,提出建议,东施拒绝了。
她说:“我恨她这么好,好容貌好脾气好性子,让我的恨都显得那么可笑。可是她真的很好很好,我怎么能因为自己不好,而怪她好。”
外面风雨飘摇,白锦不懂这是爱还是恨。
再后来,西施因为貌美被带走,越王勾践复国需要牺牲品和冲锋者,他选中了西施。
走的那天,东施对白锦说:“她这一去凶多吉少,若成了功绩不属于她,反而失去了女子最宝贵的一切,说不定落得身首异处,可她就是这样的人,若能以身报国,她绝不回头。”
“我好恨她。”这是东施染病去世前最后一句话,也是白锦在春秋战国化作人形前最后对人类的认识。
“去准备吧,一会儿出发,今日就要到达冀州。”她看了眼玉佩,让他收着,又吩咐。
赵云双眸闪了闪,冀州是袁家的地盘,准确说现在是审配的地盘,此行为了什么。
他想起最近听到的那些消息。
“可要点兵?”他问。
“不必,就我们二人前往。”她答。
不点兵,就两人前往,难道是和谈?黄巾军杀了袁氏兄弟,审配忠心耿耿,这能谈?今日就要到达,两地虽然不远,但也不近。
“神女可要坐马车?”赵云故意问。
白锦偏头看他,“骑马。”
要想快,怎么也不能是坐马车。
赵云从里面出来,门口的千夜看了眼他手上的玉佩,两人擦身而过,没有说任何话。
“主人,东西收拾好了。”千夜道。
“你不用同去,留在这里帮我看好邺城。”她一边说一边走向梳妆台。
千夜一时怔住,“我不和您同去?”
“冀州而已,正好试试赵云,你跟着去不是大材小用,邺城没有你在,我不放心。”
白锦拔下头上的玉簪,换了一支没有任何式样的深色木簪,隔着屏风,从衣柜里选出一套最素净普通方便出行的衣裙换上。
她没有耳洞,脸上干干净净。
没有你在,我不放心。
千夜抿着的唇松开露出笑意,他就知道,他是主人最能干有用的仆人,可惜了,给了赵云机会能够和主人单独相处,劝他有点眼色,要是做出对主人不利的事,他正好清理门户。
似乎已经准备好了,他压制住内心跃跃欲试的沸腾。
“听主人安排。”他乖顺地说。
“江东那边的人安排好了吗?”白锦想到了当时的安排,问道。
千夜应声:“早就安排好了,她搭上了张昭的次子张休,两人已经成亲。还有一个跟在孙尚香身边做侍婢,其他三个都在军队里。”
“你最开始调用的那个呢?”她问。
“成了孙权帐下谋士,周瑜和他不合。”这是千夜犹豫的原因。
白锦换好衣服出来,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装扮微皱眉,“不合也是一种生存之道,不碍事就好。冀州那边呢?”
千夜连忙上前,重新为她挽发。
手在动,嘴也没有落下:“都备好了,没有问题。审配那也打好了铺垫,张梁他们快马加鞭,想来已经到了。”
“你和张梁关系不错?”白锦平静地问道,此次冀州之行,原本商量是让张宝去,千夜却提了张梁。
张角没有意见,她也就没有反驳。
“我和他们都没有关系。”他说的心里话。
在他的巧手下,头发听话乖顺,白锦看着镜子里映出的身影,高大的男人低下头,专心致志,她想起他从前的样子。
“你若喜欢张梁,结交一番也可。”她不会束缚他,“张梁粗中有细,勉强算大智若愚,既然日日喊你师傅,亲近点也无妨,还能让张角安心。”
“我知道主人的意思,谢谢。”他嘴角上扬,“我从前有个弟弟,和他有几分像而已。但让张梁去冀州,还是因为您给张角的长生果被他给了张宝。”
“你是替我,还是替张梁不忿?”她问。
“都没有,只是张宝有几分聪明,记得张角的好,怕日后成为祸患,张梁用起来更好。”他完成了,也看向镜子。
镜子里两人似乎毫无距离,紧密相贴,实则他站在她的身后,隔了一个小臂的距离,他不会没有她的允许就触碰。
张梁也好,张宝也罢,都是工具,千夜从前那个弟弟和他关系并不怎样,灾祸降临时才五六岁,活得太久,他慢慢都忘了,也是看到张梁才重新想起。
不患寡而患不均①,长生果张角可以不用,但如何处理值得思考,两个都是亲弟弟,给一个不给一个,不合适。
即便张梁不会多想,张宝不知道那是什么果子,但都不合适,人是功利的,他不相信人性,任何的隐患都要提前扼杀。
千夜觉得,那果子既然张角不吃,就该送回来,那是主人的东西。
白锦极浅地笑了一下,没有再多说,千夜对她太忠诚,她这么自私的人,都希望他也有点自己的交往,她始终信他。
长生不死,她若离开,给他留下的就会是无边无际的诅咒。
她带不走他,一门心思在她身上,离开时便会有万般挣扎,她希望他也可以过过别的生活。
这场乱世争霸的游戏,她留下好好玩,也是为了千夜。
恶龙俯瞰人类,却也因人类而弯腰。
白笙那些年教她不可轻蔑小瞧人类,她高高在上不死不灭自然听不进去,后来众神陨落她在人类世界过了无数年才明白,白笙的字字句句都是对的。
作者有话说:千夜的人设就是唯主人论的厉害小狗。
①出自论语